天津市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6-06-30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营造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天津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于近期共同下发文件,定于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本市辖区内女职工用工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休息休假情况,企业执行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情况;女职工组织的组建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等。

此次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应针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市人力社保局、安监局、总工会共同拟定重点抽查企业名单,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