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打印本页

人社部函〔2021〕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按照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一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政策服务具体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访慰问。结合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送温暖”等活动,下沉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了解困难群众生活和就业情况,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建立帮扶清单。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通过建立帮扶台账和实名制数据库等方式,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求职意向清,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支持。 

  (三)积极收集岗位。积极联系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四)实施精准服务。聚焦困难群众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重点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增强信心。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条件的,对照需求清单、帮扶清单,积极提供适合岗位。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五)组织特色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灵活多样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组织远程招聘,促进人岗匹配。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六)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优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将易地搬迁大型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工作地区,集中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即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时汇总报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