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今年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                               打印本页

人社创先发[2010]4号

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党组织: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党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创先发[2010]25号),今年年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经部领导同意,现将领导点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

(一)部领导对分管单位党组织和司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可结合年度考核听取司级干部述职进行;

(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对各处室及其负责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三)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五个一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践诺(着重提高一种能力)、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创新点评方式

各单位党组织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

(一)集中点评。结合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二)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三)现场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四)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进行点评。

四、确保点评质量

(一)领导带头,认真点评。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开展点评,又要及时督促所属党组织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点出实效,评出干劲。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三)定期点评,形成机制。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把领导点评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请各单位党组织于201115(星期三)前,将开展领导点评情况报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应    黄挺拔

  话:84234322  84234304(传真)

E-mail: dx.good@163.com

 

 

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