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期: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践行人才中心文化理念推动创先争优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12-05-10                               打印本页

    编者按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积极响应部党组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部署,在总结人才中心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文化理念基础上,集思广益,与时俱进地提出加强人才中心文化建设的新理念。近日,蔚民部长和士秋、长星副部长分别在人才中心《关于加强人才中心文化理念建设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人才中心加强团队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环境,形成共同价值取向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现将人才中心加强文化建设的有关做法予以刊发,供学习借鉴。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部党组关于“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风格”的要求,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文化理念建设,在继承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才中心文化理念,让创先争优活动在文化建设上有声有色。

人才中心党委把打造具有自身特点的文化理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在认真总结多年实践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各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好的做法,经深入研讨、集思广益、专家审议把关,形成了涵盖“宗旨、目标、价值、精神、口号、标识”六部分内容的人才中心文化理念。

宗旨:

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主线。人才中心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核心就是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立足促进就业大格局、面向人才服务大市场,认真做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目标:促进就业创先进、服务人才争一流。这是创先争优活动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事业中的体现,也是适应中央“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和部党组“服务上形成品牌”的要求而提出的,体现了人才中心服务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推动我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的目标和决心。

价值:希望在于人才、一切为了人才。这是人才中心自2004年坚持至今的一个理念,在业内已经形成一定影响,予以保留体现了继承性。

精神:团结、创新、诚信、奉献。“团结”是人才中心事业发展之基,体现人才中心上下求团结、促发展的共同愿望;“创新”是人才中心事业发展之源,蕴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诚信”是人才中心事业发展之本,反映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奉献”是人才中心事业发展之要,塑造人才中心员工事业为重、服务为先的优良作风。

口号:全国人才、助你成才。这个口号简洁上口,体现了人才中心宗旨和目标。

标识:

 

标识图案由“C”和“人”两个基本元素构成。“C”寓意:China(中国)、Center(中心)和Cai(人才);“人”指人才。右半部分为一个红色“人”字图案,寓意为有头脑的人,高素质的人才;左半部分为一条蓝色跑道,寓意为职场竞争的跑道,人才成长的通道。整个图案寓意为人才中心为人才流动、人才配置、人才使用、人才发展提供服务平台,积极投身中国特色人才强国大业。

人才中心党委把对核心理念的贯彻落实,作为树立人社系统服务品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文化理念“三入”(入眼、入脑、入手)和“三上”(上墙、上网、上宣传品)安排,使用和践行人才中心文化理念。一是落实宣传载体。邀请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先生题写了“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牌匾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宗旨,并请专业设计公司对理念进行统一设计,在人才中心各办公地点统一布置,统一对外使用。利用人才中心网站、刊物、宣传栏、宣传手册、OA系统等载体,广泛宣传文化理念。二是完善服务制度。按照文化理念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才中心现有客户服务制度,特别是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线窗口要将这些理念融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之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才中心的变化。三是规范员工行为。理念贵在践行,按照文化理念的要求,研究制定人才中心干部职工守则,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切实将理念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努力打造人才中心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