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2-25                               打印本页

2009225印发)

 

为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机关、外专局、公务员局党的建设,明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干部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圆满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思想建设。紧密联系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三)加强组织建设。围绕规范程序、提高能力、加强管理、积极探索的思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员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政纪。

(五)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党员队伍实际,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实行“一岗双责”,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坚持将党建工作放到本单位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和检查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严格坚持学习制度。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以司级领导班子中心组为龙头,司、处级干部为重点,关心重视青年干部学习教育。坚持选送司、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种专题学习培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引导本单位党员搞好自学的基础上,采取读书思考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体讨论与学习交流相结合、讲党课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学习培训。司级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每位党员要有自学计划,每年至少选学一本有助于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的好书。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通过报刊、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党建工作动态,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推荐学习书目,编发最新学习资料,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工作不力的党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党委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活动。严格组织生活,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开好一次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

(四)加强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

(五)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党组织每年要开展一次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切实掌握思想动态。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等方式,疏通思想,化解矛盾,凝聚力量,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活。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课教育。关心困难党员和群众,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群众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六)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选调一些党性强、作风正、年轻有为的同志,充实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推进党务干部岗位交流,加大对基层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促进他们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意识,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履行职责。部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部党组每年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度,对机关党建工作专门进行动员部署。机关党委具体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常委会、全委会,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党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委会,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定期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

(三)认真做好考核评价。部党组把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