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2-25                               打印本页

2009225印发)

 

为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专局、公务员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目标要求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这一重点,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分类施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好学习教育内容。

三、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1、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任务来抓,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践,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作出表率,通过发挥自身示范作用,带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2、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初,要根据中央关于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的规定,制定中心组学习的具体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部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谋大局、抓大事、管方向,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问题为重点,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提高学习质量。部党组每年要召开12次务虚会。机关党委要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服务。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要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根据形势和任务,联系岗位职责确定主题,适时加强集体学习,开展集中研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推动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实绩。

3、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党组织要充分了解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引导大家搞好自学的基础上,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采取读书思考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体讨论与学习交流相结合、讲党课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工作化与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善于研究与创新的理念、团队学习的理念等,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制订学习计划,通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4、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至少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给党员讲一次党课。讲课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使党员受到感染和教育。党课教育还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通过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在深入社会实际中增强群众观念,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

5、引导党员搞好个人自学。每位党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好自学计划。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各种新知识、新理论,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每位党员每年至少要研读一本关于理论学习和业务建设方面的好书,确保自学取得实效。

6、及时进行专题辅导。坚持定期辅导报告会制度,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或先进模范来部举行专题报告。要适时根据党员干部在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掌握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理论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举办形势报告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与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的学习交流,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辅导。

7、抓好党员骨干的学习培训。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关于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5年轮训一遍的要求,坚持每年选送司、处级党员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延安、井冈山、上海浦东干部学院和各类专题学习培训。要根据提高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和理论水平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好处以上干部上党校学习的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8、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理论学习可通过组织生动活泼、行之有效、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活动,如通过参观、讲演会、报告会、读书心得交流、知识竞赛、党日活动等形式,发挥报刊、网站、墙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形成浓厚的教育学习氛围,创造生动活泼的教育学习局面,以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1、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根据时间、环境、条件、形势和工作要求的变化,及时把握时机,争取主动,不断增强思想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单位性质和特点以及工作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形式,使思想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各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向机关党委反映,为部党组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依据。

3、加强思想沟通与交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的变化,适时组织开展谈心活动,不断增强相互了解与信任,达到沟通思想、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团结共事的目的。在平时,无论是调换岗位、晋升职务、实施奖励等,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谈心交心,以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完成本职工作创造心情舒畅、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4、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积极开展比、学、赶、帮的党员自我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党员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做好工作。同时,也要注意用反面教材,适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分析解剖反面案例,帮助认清危害、成因、教训,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1、坚持以人为本。各单位党组织要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好事,对广大干部职工要真正做到“四个关心”,即关心他们的工作,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关心他们的学习,使他们不断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关心他们的生活,尽量为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解决后顾之忧;关心他们的进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坚持在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与温暖。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党内和谐促进机关和谐,以党员工作作风转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努力营造公正和谐的机关环境。注重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转变机关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3、及时做好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在思想观念、人员构成、行为方式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消极因素,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好单位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形成合力,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积极推进机关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营造良好机关环境,形成一个和谐融洽、蓬勃向上、运转有序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构建和谐机关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文环境,使机关党建工作在加强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总结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指定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开展经常性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为开展经常性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经费保证。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支持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机关党委要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注重总结和宣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