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打印本页
 部属各单位党组织:

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下简称《三十讲》)。《三十讲》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分三十个专题全面、系统、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

日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工委办发〔2018〕14号),对学习《三十讲》作出部署。按照工委和部党组要求,部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文原著,用好《三十讲》这一重要辅助读物,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高潮。机关党委将做好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把《三十讲》纳入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三十讲》所列专题,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带动本单位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各单位党组织可使用党费自行订购《三十讲》,确保处级以上干部人手一本。学习情况请及时报送机关党委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