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好工伤保险扶贫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9-02-28                               打印本页
   山东省是人口大省,也是省定贫困人口数量比较多的省份。近年来,山东省人社部门将工伤保险扶贫工作摆在全局中的重要位置来谋划,落实部里“防保结合,以防为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这条主线,打好工伤保险扶贫攻坚战。

做好参保文章——着力夯实工伤保险脱贫基础

2015年以来,山东省着力推进建筑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保,从加强部门协作、统计调度、管理服务、通报督查等四个方面入手,同时将按项目参保工作列入省委改革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集中精力确保按项目参保工作落实落地。经过几年努力,山东省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从艰难起步到全部参保的飞跃,到2018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33万人,进一步织密织牢防止农民工因伤致贫返贫的保障网。

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履行第一责任,加强与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安监、工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摸排项目开工和参保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优化适合按项目参保的登记、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简化手续,力争实现参保缴费备案当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工伤案件实行“快认快结”,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孙振孟一家就是“快认快结”制度的受益者。2018412日,孙振孟在济南万科某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工作时头部受伤,62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振孟家庭困难,常年一人在外打工,其妻子56周岁,因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济南市人社局及时启动“农民工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实行“快认快结”,在20日内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经办机构及时核定了孙振孟的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83万余元,为其妻子办理了供养亲属抚恤手续。

截至20191月底,济南市共对425名受到事故伤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进行了工伤认定,其中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的案件,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2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存在争议、案情复杂的案件,4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做好预防文章——着力减少因工伤致贫返贫

2017114日,在东营一化工厂工作的耿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庭顶梁柱突然倒下,让原本就困难的六口之家几近崩溃。耿某妻子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东营市人社局制作的工伤保险宣传册,她立即与耿某派遣单位取得联系,得知单位已按时足额为耿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单位劳资人员和耿某妻子立即按宣传册内容申请了工伤认定。20182月,东营市人社局向耿某家属支付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70.5万元;耿某两个孩子每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1082元。耿某家属收到工伤保险待遇后感言:“东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待遇拨付很及时,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看似平常普通,但风险来临时,它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贯彻“防保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伤保险扶贫安排,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工伤,尽量避免重伤。20183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标志着全省工伤预防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2017年全省工伤认定人数连续两年出现明显下降,有效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2015年,山东省在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5个全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推动济南、青岛等7市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济南市成立工伤预防领导小组,出台工伤预防费使用评估考核办法,加强预防费的管理监督;组织工伤预防论坛,邀请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企业代表、全国劳模代表、技工院校学生代表、市民代表等200多人参加,营造浓厚的工伤预防舆论氛围。

青岛市开展工伤保险政策“三进”活动,组织参与“2018年工伤保险知识有奖竞答”,推出“工伤预防在青岛”微信公众号,设置工伤保险、工伤预防和在线服务三个专栏,方便企业和职工更多地了解工伤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聊城市积极探索工伤预防新模式,深入开展“百企万人”培训,工伤事故发生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1%

做好保障文章——着力提高工伤职工获得感

201710月的一天,李某等三人急匆匆地推开了海阳市人社局社保科的门,咨询工伤保险政策。李某的母亲郑某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从楼上坠落,摔伤颈部,后经抢救挽回了生命,但高位截瘫导致药费和生活花销巨大,家庭和包工头已经无力承担。了解情况后,人社局工作人员马上与建筑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耐心解释政策,在得知建筑单位已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要求单位及时申报工伤。海阳市人社局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后,第一时间到事故工地调查取证,及时作出认定结论,并协调经办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依规定报销了郑某的医疗救治和康复费用。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郑某医疗费用30余万元。经烟台市劳鉴委鉴定,确认郑某为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向郑某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护理费5600余元。当李某如期按月领到工伤保险待遇后,他的父亲手捧一面“同舟计划解困境,工伤保险保民生”的锦旗来到海阳市人社局,感谢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真诚、高效工作,感谢工伤保险保障了他们的家人在遭受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障了伤后康复和基本生活之需。

待遇保障,是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的落脚点和最后防线。2017年,山东省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连续两年上解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目前调剂金规模达到2.9亿元,增强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积极推进企业封闭运行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统筹,充分发挥了工伤保险大数法则效用。及时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按规定将尘肺病治疗药物列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探索职业病单病种结算,减轻职业病工伤职工的后顾之忧。从2005年至今,山东省已经连续14年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有效避免了因待遇落实不到位对工伤职工生活造成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