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发布日期:2019-09-27                               打印本页

  

  20193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特大爆炸事故;同日,扬州市中航宝胜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一处在建工地发生脚手架坠落事故;331日,苏州市昆山综保区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这3起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结合当前省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江苏省人社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危化品和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全省危化品和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的参保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先参保、再开工”原则,实现本地区危化品等行业和建筑、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应保尽保。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对本地包括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在内的危化品和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本地区危化品行业和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按照规定,我国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用缴费。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以企业或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水平为依据,风险越大,费率越高,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江苏省工伤保险按风险类别分一至八类,其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