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求实效关口前置惠民生———山东济宁市工伤认定数量减少实现基金平稳支出
发布日期:2018-07-31                               打印本页
  201648日,在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康复病房里,已经两个多月不能独立行走的建筑工人李志刚自己缓缓地走出病房……这一幕,让一直陪护左右的亲友们激动不已。在此之前,他从事外墙贴砖工作时从高处摔落,由于脊椎受伤,导致下肢完全不能动弹,每天的生活起居都离不开他人的照料。

灾难无情,工伤保险有情。从意外受伤到康复的几个月时间,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李志刚相关费用近10万元,为他的康复提供了资金保障。

李志刚只是近年来济宁市受益于工伤保险制度的众多工伤职工中的一员。济宁市自201311月被确定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完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提高工伤预防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夯实基础健全多维度政策机制

济宁市煤炭企业比较多,全市煤炭企业56家,职工26万人,工伤预防的任务很重。济宁市对工伤预防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由人社、财政、安监、公安、住建、审计等7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合力推进工作进展。

针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基金收支情况,2013年以来济宁市每年都下发文件,明确预防费使用限额,确定开展工伤预防的项目及内容等。2016年,该市开始将工伤预防费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2018年,该市工伤预防费使用限额为542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和政策支持。

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有序运行,济宁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策制度:

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从2012年开始,该市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2015年底,该市按照相关规定,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三类调整为八类。今年费率调整时,全市13152家参保单位中10271家参保单位降低了费率,占全部参保单位的78%,每年减少缴费2249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

实行工伤预警通报制度。该市定期分析汇总工伤事故发生率,对年度内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达到2%5%8%以上的,由人社部门分别发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通知书;下发预警通知书的同时,安监、住建、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实行项目评估验收制度。为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科学规范实施,该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式评估”。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前,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的方式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查找遇到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完善实施流程;年终填报全市工伤事故统计报表,通过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交流经验做法,推进全市整体工作协调均衡开展。

广泛造势开展立体式宣传培训

2016113日,济宁市某煤矿企业职工杜某在井下作业时,由于操作不慎,被掉落的矸石砸伤左手,造成左手中指骨折。

一次小小的疏忽都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为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济宁市把提高用人单位的思想认识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作为开展工伤预防的基础和关键,着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该市利用每年1127日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市直及各县(市、区)联动同步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宣传活动,在人群集中的广场、街道、社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广大群众宣传政策、解疑释惑。

同时,该市借助媒体强化工伤预防知识普及。在当地日报上开辟工伤保险专栏,采取一问一答形式持续解读政策,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制作工伤预防宣传片,宣传内容涉及工伤保险政策、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等,在电视、网络上集中播放。制作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公益广告,在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

此外,该市密集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今年,该市计划开展工伤预防培训140期以上,培训内容以工伤预防政策、同舟计划、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等专题为主,培训范围由厂矿企业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

着眼长效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

为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济宁市着眼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严格工伤预防项目采购。工伤预防项目通过内部评审、综合比价,按程序审批后立项,对支出费用较高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后立项。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工伤预防项目人员、经费、时间等投入指标,工伤预防知识水平、观念水平、行为水平,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和费率浮动情况等。

合理提取使用工伤预防费。根据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工作需要,确定年度工伤预防实施项目,明确项目名称、预期目的、主要内容及时间、预算费用以及实施机构等。根据实施项目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用于工伤预防的费用控制在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以内。严格执行山东省规定的使用项目,严禁直接提取使用预防费用。

公开招标确定定点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效益”的原则,通过邀标方式,委托资质良好的培训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工伤预防培训工作。

规范费用结算支付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实施工伤预防培训的单位签订费用支付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费用结算通过基金财务管理系统完成,并将费用预算、宣教培训对象的资料、培训场景照片等材料存档备查。

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增加了参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的主动性,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全市工伤认定由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之初的5000多例降至目前的3600多例,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平稳,支撑能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