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决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1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70号)安排,经部领导同意,定于2019年4月中旬在重庆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决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竞赛内容

  活动主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竞赛内容:以宪法和人社法律法规为主,人社相关政策及其他法律通用知识为补充。同时,为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广大人社干部对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在竞赛试题中增加扶贫相关内容。具体试题内容可到部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及法规司子网站下载。

  二、活动安排

  (一)晋级赛

  除重庆市代表队外的31个省(区、市)代表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晋级赛分组,共分为5组,第1至4组每组由6支代表队组成,第5组由7支代表队组成。晋级赛规则见附件1。

  (二)总决赛

  晋级赛各小组第一名与重庆市代表队共6支代表队参加总决赛,总决赛规则见附件2。

  (三)奖项设置

  竞赛以精神奖励为主。根据总决赛情况,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选手6名;根据各省(区、市)组织参与网络竞赛答题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10名;根据晋级赛情况,每组评选出优秀奖若干名。奖项评选办法见附件3。

  三、活动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完成预期目标。

  2.各地要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提供人财物支持,并承担各自代表队全体人员差旅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领队应由本厅(局)负责同志担任,随队工作人员(不含领队、队员)不超过5人。

  3.各地代表队队员(3名参赛队员、1名替补队员,共4人)原则上为人社系统在编人员,且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专业素质,较高的普通话水平,需着统一正装参赛。

  4.各地应于3月1日前,将相关参赛资料按附件4的要求和方式进行报送。请于3月25日前,进入智能化会议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填写竞赛参赛回执。

  附件:

  1.晋级赛规则

  2.总决赛规则

  3.奖项评选办法

  4.参赛相关信息报送办法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