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取消《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18-09-06                               打印本页

  为深入推进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证明材料清理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8月2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农转非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8〕172号)。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农转非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不再提交《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只提交转非劳动力个人声明;建设征地转非劳动力申请自谋职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农转非劳动力建立个人档案时,不再要求提交《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