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请首批11名法律顾问团成员
发布日期:2017-01-13                               打印本页

20161216日,重庆市人社局举行了聘请法律顾问团成员仪式,市人社局局长陈元春出席聘请仪式,市人社局副局长谢辛主持聘请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和重庆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重庆市法治人社建设,市人社局专门制定了《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组建法律顾问团队伍,为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组织推荐、甄选,聘请了王必伟、向治冰、吴怡、李雄、杨勇、杨浩江、段茂兵、胡贤华、胡德、钟祥伟、黄锡生等11名法律专家、学者和律师,作为重庆市人社局首批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为两年。

聘请仪式上,市人社局局长陈元春为各受聘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并作了讲话。陈元春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人社工作涉及就业、社保、人才、人事、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六大板块,全部涉及人,大部分涉及民生,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要求,人社部门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下一步在“十三五”规划中,将在法治人社建设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陈元春同志希望法律顾问团成员一是要为法“代言”,用“法言法语”在依法行政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二是要为政“献言”,在重大问题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多建言献策;三是要为民“代言”,充分做好对民意和政策实施情况的了解,提出针对性建议。

各受聘法律顾问团成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后,市人社局副局长谢辛作了简要总结。谢辛同志要求受聘法律顾问团成员要崇尚法律,信守承诺,维护法的权威、发挥顾的优势、增强问的自觉,要加强联系,经常沟通,推进工作,深化友谊。谢辛同志呼吁大家共同努力,让人社法律顾问团制度,开个好头,树个标杆,形成一道独特的法治人社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