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3                               打印本页
人社厅发〔2011〕60号
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国管办〔2011〕310号),结合实际,现就我部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
1.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提出明确要求。厉行节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构建为民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部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厉行节约在新时期的重要意义,把厉行节约工作做实做好。
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
2.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支出的监控力度,实时掌握各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防止截留、挤占、挪用。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
3.推进我部预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并逐步细化。2011年先行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办公厅
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确保重点、综合平衡、优化结构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201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要实现零增长。严格因公出国(境)组团审批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压缩一般性出访。加强因公出国(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和日程计划,严禁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防止出现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等现象。
主要责任单位:国际司、规划司
5.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核定我部机关及部属单位车辆编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确保公务用车数量零增长。201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压缩2%。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轨后,部机关和公务员局留用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从事保密性工作等公务活动。严格执行车辆派遣、车辆回库、单车核算等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确保节能降耗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办公厅、服务中心
6.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建立健全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制定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工作餐制度,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部机关食堂,按标准提供工作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和出差定点住宿制度,尽量压缩出差人数、天数和次数。
主要责任单位:办公厅、服务中心
四、进一步控制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7.严格控制会议、论坛、研讨会的数量和规模。认真落实会议审批制度,二类会议计划报国务院审批,会议和论坛计划报部务会审议。严格控制计划外会议,对会议通知进行事前审核、事后备案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定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等形式召开会议。认真做好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的规格、数量、规模和支出标准,落实国家关于国际会议食宿标准的规定。
主要责任单位:办公厅、规划司、国际司
8.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用便函形式办理的事项一律不使用正式发文形式。凡是主动公开的文件,均在部门户网站刊载,并逐步过渡到不向各地人社厅(局)印发纸质文件。严格控制部内发文数量,鼓励和倡导部内工作人员利用办公局域网阅读文件,减少纸质文件信息资料发放。
主要责任单位:办公厅、信息中心
五、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9.开展节电、节水、节气工作。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行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完善《部属单位能源情况通报制度》,有条件的单位逐步推进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制度,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大力倡导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能产品,2011年年底前办公场所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100%,节气型食堂灶具使用率达到20%以上。2011年部机关用电、用水、用油各项指标比2010年下降不低于2%。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服务中心
10努力降低办公资源消耗。加强消耗性办公用品管理,节约使用文具、纸张、信封和硒鼓等办公耗材,提倡复印纸双面打印,部内机要交换尽量使用废旧信封,非涉密材料可不使用信封。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办公厅、信息中心
六、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
11.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超编进人。
主要责任单位:人事司
12.切实做好部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严肃纪律,防止滥发津贴补贴。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人事司
七、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3.科学编制国有资产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制度和标准,认真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提高资金节约率。进一步突出节能环保、支持科技创新和节约财政资金,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资产配置标准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
14.完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日常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
15.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完善资产报废鉴定机制,尽量延长资产使用年限。统一将需处置的国有资产交由国管局指定的交易平台处置,确保资产不流失。落实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规划司
八、认真抓好粮食节约工作
16.切实做好粮食节约工作。建立完善机关食堂和部属事业单位餐厅的节约粮食制度,实行粮食节约指标管理。机关食堂和部属事业单位餐厅按照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的原则烹制食品,切实减少剩余食物。加强粮食和其他副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管理,防止腐烂变质造成浪费。
主要责任单位:服务中心
九、推进信息工程共建共享
17.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节省资金的要求,坚持信息系统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筹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升级、改造计划,实现信息工程共建共享,切实减少重复建设。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已有信息工程设施设备利用率。加强信息设备日常维护,降低运行成本。
主要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加强对厉行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属各单位要明确任务,抓住关键环节,把握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办公厅、规划司、国际司、人事司、驻部监察局、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督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