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办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医保卡已经不能在户籍地使用。如果在回家乡办事的时候有看病的需要,能不能再用这个医保卡?以后全国联网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 发布日期:2018-10-16
  • 文章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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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9:我是已办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医保卡已经不能在户籍地使用。如果在回家乡办事的时候有看病的需要,能不能再用这个医保卡?以后全国联网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您的提问得知您现在使用的还是医保卡,首先请您联系您的参保地及时申领社会保障卡,相关人社部门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将优先发卡,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2016128,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部制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案,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目前,23个省(区、市)已经正式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并且开通了部分统筹地区(地市)。

在实现全国联网后,如您的安置地已经开通上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直接凭社保卡在安置地住院就医,您仅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如您回家乡(参保地)看病,应按参保地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