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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答网民关于跨国异地社保转移的来信
来信时间:2021-01-13 回复时间:2021-01-25

刘*2002年出国务工,在韩国工作2年,并进入正式会社。当时年纪小懂得少,签署的正式合同,是以研修生出国务工,回国后想知道在韩国交的保险能给退还不,或是不能退能否转入中国?或是能再什么地方能质询到相关的问题?

社保中心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反馈如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社会保险协定以及行政协议的相关规定

为了有效解决中国、韩国两国在对方工作的人员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签订了社会保险协定以及行政协议,于2013年1月16日生效。协定规定:已在中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人员,向中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根据中韩社保协定出具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取得证明书后,向韩国国民年金公团提交证明书,即可免除缴纳韩国国民年金保险费。

二、关于刘先生在韩国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可以退还问题

由于2002年刘先生在韩国工作,且已经在韩国缴纳相应社会保险,我们建议刘先生与韩国国民年金公团联系,依据韩国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咨询是否可以退还问题。

 如果刘先生还想了解关于中韩社保协定以及行政协议的具体内容,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994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