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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司答网民关于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来信
来信时间:2020-01-17 回复时间:2020-01-21

卢*: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人社厅发〔2015〕43号,这两个文件目前是否全文有效,是否全国适用。

工伤保险司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现就您询问的事项反馈如下:

1.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于2014年12月29日共同签发,该文件目前全文有效,全国适用。

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精神,人社部办公厅于2015年3月27日签发了人社厅发〔2015〕43号文件,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