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一名医生,中级职称是2000年获得的,因为原先工作单位为兖矿集团总医院,属于国企煤炭系统,所以当时的职称评定单位为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发证单位为山东省人事厅。后来山东省煤管局撤销合并。现在我想问一下我的中级职称证书目前是否有效?原先的评审部门撤销,原先评定的证书就无效了吗?如果无效,应如何更换新的证书?我目前在厦门工作,当地卫生部门不认可,我只能作为初级职称工作。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拨打当地区号+12333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