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我是1990年中师毕业,分配到偏远的乡村中学教英语。1993年单位委派我带薪去山东教育学院脱产学习英语两年,毕业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可是,在以后的晋级和职称评定中,扣除了我脱产学习两年的教龄。请问: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对公职人员带薪脱产学习,扣除教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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