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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答网民关于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应职称有关情况的来信
来信时间:2019-06-05 回复时间:2019-12-12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该文件要求,现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应职称为中级职称还是副高级职称,谢谢。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未分级设置的职业资格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004年2月,原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职务。因此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应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