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劳动事业发展年度公报
发布日期:2011-07-23                               打印本页

劳动部 国家统计局

  1995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势头,政府实施的主要宏观调控目标基本实现,为第八个五军计划的顺利实现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劳动事业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统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完成了预期的阶段性目标。

  一、劳动法制建设

  《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劳动部门高度重视这部重要法律的宣传普及,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到年底,《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等基本制度在多数地区已经初步建立;《劳动法》所规定的工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标准等基本劳动标准,在多数企业正在逐步落实。《劳动法》实施一年来,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都明显增强。

  劳动立法步伐加快。1995年是《劳动法》实施的第一年。为保证《劳动法》的顺利贯彻执行,劳动部制定了实施《劳动法》的目标管理计划,加快起草制定《劳动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继1994年颁布与《劳动法》相配套的17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1995年又颁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共计23件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解决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劳动部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劳动就业

  劳动就业工作稳步发展。据测算,到1995年底,全国劳动力资源总数为83180万人,经济活动人口为69660万人,从业人员68910万人。其中工资劳动者3067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679万人。在工资劳动者中,城镇职工人数为14908万人,乡镇企业工资劳动者12862万人,城乡私营个体工资劳动者2907万人。在城镇职工人数中,国有经济单位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分别为10955万人和3076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6万人和减少135万人,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人数力877力八,比上年底增加130万人。

  1995年全国城镇需要安置就业的人员总数为1280万人,全年城镇共安置就业72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0.7%。截止到年底,全国城镇尚有登记失业人员520万人,比上年增长9.4%,登记失业率为2.9%,比上年底增长0.1个白分点。在全年安置的就业人员中到国有经济单位的有260万人,到城镇集体经济单位170万人,到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155万人,从事个体劳动的135万人。

  劳动力市场逃下步完善,以职业介昭、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服企业为主要支柱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1995年,全国2.9万个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达1258万人;2700多所就业训练中心共培训各类人员122.6万人,各级劳动部门一年内共为261万人次提供了失业救济。在1995年元旦、春节期间为180万企业特困职工发放了一次性困难补助。与此同时,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帮助140万长期失业者和企业富余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三、城镇职工工资分配

  1995年,城镇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职工工资总额为81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6080亿元,增长17.4%。

  1995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500元,比上中增长21.2%。扣除物价影响,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2.8%。

  进一步加强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改进和完善了动态调控弹性劳动工资计划,将各地区的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均纳入弹性劳动工资调控范围,同时调整了弹性劳动工资计划核定和结算方法。各类工资调控方式,如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和“两低于”前提下自定工资总额等,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

  积极探索并在部分城市试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调控新机制.基本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了对企业工资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

  四、社会保险

  1995年底,全国离休、退休、离职人员人数为3094.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65.1万人,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人数与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4.8。全国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2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6%,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9.2%。其中,职工福利保险费用总额8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15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全国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全年人均离休、退休、退职费为4263元,比上年增长18.5%。

  到1995年底,全国共收缴社会保险基金970.7亿元,支出847.3亿元,累计结余448.4亿元.全年共收缴失业保险金35.3亿元,支出18.9亿元,其中用于失业救济、促进再就业15.1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数达9500万人。

  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各项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全国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女职工生胃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省(区、市)个数分别达到23、24、23和25个。

  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招结合的改革试点工作。到年底,国家已确定49个大中城市为整体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指导城市;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改革试点方案;各地区积极组织落实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到年底,全国共有8738.2万城镇职工、2241.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6.3万职工参加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19.6万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用逐步实现由企业一方负但向多方共同负担转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构筑中。

  继续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到年底,已有420个市县的702.6万职工实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比上年底增长87.6%;314个市县的42.4万离退休职工实行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比上年增长18.5%。

  加快推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到年底,全国已有1500.2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2614.8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试点的市县已有1103个,占市县总数的33.8%。

  五、劳动关系与监察

  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995年底,全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占全国企业职工总数的85%,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1995年末全国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人数达到80%的目标。积极稳妥地进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试点。到年底,根据劳动部的试点工作部署,北京、广东、福建、厦门、成都、青岛、大连、深圳等8个省市试点地区的劳动部门在800多家企业进行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试点工作.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劳动争议结案率有较大提高。到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级仲裁委员会3003个,仲裁办2969个,分别占应建数的98%和97%,超额完成计划;全国专、兼职仲裁员人数达11292人,比上年增加56.8%。1995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33030起,比上年的19098起增加13932起,增长73.0%。涉及职工122512人,比上年增长57.5%.其中集体争议实件2588起,涉及人数选7734O人.到年底,共结实31415起,结案率为95.1%,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试点工作。

  劳动监察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995年,省级劳动监察机构由上年的9个发展到29个;建立市县级劳动监察机构达2800个,占应建机构的86.6%;全国现已拥有18200多名劳动监察员。

  大力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活动。在督促各地开展日常巡视监察和举摄专案查处的同时,组织了全国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大检查.先后组织了48.8万户企业自查,涉及职工4259万人,并对14.1万户企业进行抽查,涉及职工1786.7万人。通过检查,纠正了大量劳动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积极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1996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认真研究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指导各地多渠道、因地制宜地开展富余人员分流工作。结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对企业经济性裁员工作进行规范性指导,保证分流富余人员工作依法进行。

  六、职业技能开发

  职业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国家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1995年完成了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的中类和小类的职业分类基本框架,共划分了24个中类;140个小类。完成了41个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5个新职业的技能标准相与10个行业共同颁布了500多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并确定颁布了50个实行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的技术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和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在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到年底,全国已建立1868个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2个省区市成立了职业技能签定指导中心,16个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签定指导中心。全国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正在逐步形成。

  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改革,面向劳动力市场,落实办学自主权,学校数量、在校生人数以及毕业生的数量和质量与上年相比都有很大提高。1995年全国共有技工学校4521所,在校生198.O万人,毕业生73.2万余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0%、5.8%和31.4%。中级工率占参加考核人数的66.1%,比上年提高37.5个百分点。

  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开展。在“全国技能月”活动中,共有3000多万职工参加了岗位培训;在“百万职工大练兵”活动中,共有1000多万技术工人参加了全国约300多个工种的技术比赛.11月份,在“中华技能大奖”及“全切技术能手”表彰及全国技能月总结大会上,表彰了首批共1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129名全国技术能手,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

  七、劳动体制综台配套改革

  1995年,劳动体制区域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深入进行,试点方案逐步落实.各试点省市将推进区域综合配套改革与贯彻实施《劳动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率先贯彻落实《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同时贯彻实施《劳动法》又促进了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新型劳动体制的进程明显加快。到年底,试点城市在贯彻实施《劳动法》、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实施“再就业工程”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效果。

  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18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进行顺利,试点城市和企业在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积累了经验.为指导试点工作,劳动部与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让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等配套办法,对试点工作起到了规范、指导的作用。

  八、劳动科技

  进一步加强劳动科技研究,强化劳动科技统一归口、综合管理工作。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并且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科技大会,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劳动部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与此同时,为了使科技工作更好地为劳动工作服务,科技工作从科技研究、技术改造与技术监督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划,并加强了综合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劳动科技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1995年组织编制、下达了各类劳动科技项目计划195项.其中,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110顶:劳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类)研究计划24项;劳动科学(社会科学类)研究计划21项;标准制修订计划40项。

  认真开展劳动科研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1995年劳动部组织了44项科技成果的验收签定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劳动部承担的“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研究任务,共取得了99项研究成果,其中5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其余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

  九、劳动安全卫生

  1995年全国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20133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457起,下降6.7%,死亡18160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4%。其中矿山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82O4起,比上年下降2.5%,死亡1010O人,比上年上升2.7%,重伤2024人,比上年下降4.9%;非矿山企业共发生事故11929起,死亡8060人,重伤6005入,比上年分别下降9.5%、8.2%和12.3%.在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中,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132起,死亡l18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4.9%和4.4%.1995年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定检率分别达到95.8%、83.6%和79.3%。

  尽管各类伤亡事故及其造成的死亡人数在总量上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企业重大伤亡事故仍呈上升趋势.截止l995年底,全国企业共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647起,死亡人数为3687人,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8.6%和0.4%。其中矿山企业共发生重大事故461起,死亡2855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8.8%和7.0%;非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86起,死亡832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0.5%和17.2%。

  199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1843起,死71494人,伤159308人,直接经济损失15.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7.2%;7.7%、7.0%和l4.2%。1995年民用航空运输飞行无事故,飞行事故征候118起,比上年下降11.3%。199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火灾)3.8万起,死亡2232人,伤3770人;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19.3%、l1.3%和12.9%。全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交通事故1486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6.6%,死亡和失踪731人,比上年上升34.6%,受伤56人,比上年同期上升9.8%,船舶沉没或全损277艘,比上年同期下降16.6%,直接经济损失2.07亿元,上升0.1%。全国铁路共发生路内死亡事故71起,死亡91入,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0%和22.2%。全国铁路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4609起,其中重大路外伤亡事故20起,事故共造成人员死亡9301人,重伤471O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6%、41.2%、5.2%和10.8%。

  十、社会劳动生产率

  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577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比上年增长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