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12-10-12                               打印本页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

 

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全国100个城市[1]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些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近1.8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6%;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375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本季度市场供求信息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2]

一、市场中劳动力供求总体平衡;市场供求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比上季度有所减少。

从供求对比看,100个监测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各类人员约643.3万人,进入市场的求职者约610万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3]约为1.05,与上季度持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01

从供求总量看,在本季度与2011年第三季度相同的92个城市[4]中,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市场需求人数增加了近19.3万人,增长了3.6%,求职人数增加近28.7万人,增长了5.5%。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5个城市[5]中,本季度的市场需求人数减少了41.3万人,下降了6.8%,求职人数减少26.6万人,下降了4.6%

二、分区域,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市场需求有所减少,中西部地区市场供求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与上季度相比,三大区域市场供求均有所减少。

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需求人数减少了4.9万人,下降了1.6%,求职人数增加了7万人,增长了2.4%;中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5.7万人和11.9万人,各增长了11.3%9%;西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8.5万人和9.8万人,各增长了8.6%10.4%

与上季度相比,东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22.3万人和9.2万人,各下降了7%3%,中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15.7万人和10.5万人,各下降了9%6.7%,西部地区本季度的市场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3.3万人和6.9万人,各下降了2.8%6%

三、八成以上的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增长幅度较大,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略有增长。

84.4%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2.5%16.5%13.4%11.2%6.1%4.7%

与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4.3万人,增长了2.2%;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6.1万人,增长了26.8%;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增加了5.2万人,增长了11.3%;批发和零售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8万人,增长了2.3%;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0.3万人,增长了0.4%

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减少了17.5万人,下降了8.2%;建筑业增加了0.3万人,增长了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减少了2.1万人和2.8万人,各下降了2.5%3.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减少了2.1万人和7万人,各下降了5.1%11.7%

四、九成以上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均有所增长。

从用人单位看,96.9%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7%,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4%。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1.1%,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25.6%23.9%11.2%,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3.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4%;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6%;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用人需求增加了19.5万人,增长了3.7%。其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1.4万人,增长了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4.6万人,增长了11.7%;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2.5万人,增长了4.9%

与上季度相比,企业用人需求减少了39.9万人,下降了6.8%。其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减少了28.2万人,下降了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5万人,增长了3.5%;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减少了6.7万人,下降了10.9%

五、与去年同期和上季度相比,进入市场求职的人员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长幅度较大,就业转失业人员有所减少;外来务工人员环比减少,同比仍有较大幅度增长。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6]所占比重为48.8%,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4.2%(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51.4%),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3.4%,其他失业人员占11.2%;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41%,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5.6%25.4%

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人数增加15.8万人,增长了12.6%,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加了11.9万人,增长20.1%;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人数减少了9.3万人,下降了11.3%。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人数增加了9.3万人,增长了11.3%,外埠人员的求职人数增加了11.1万人,增长了10.3%

与上季度相比,进入市场求职的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人数增加4.1万人,增长了3%,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加了7.3万人,增长11.3%;就业转失业人员减少了2.8万人,下降了3.7%。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人数减少了2.9万人,下降了3.1%;外埠人员的求职人数减少了11.6万人,下降了8.9%

六、市场中,中高级技能人才供不应求;与去年同期相比,中高级技能劳动者的用人需求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需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2.7%,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5.1%。从求职看,51.7%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6.5%。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程师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分别为2.862.382.37

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中对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用人需求有所增加,分别增长了8%4.4%3.7%27.5%14.9%。求职人员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下降了16.6%43%,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人员分别增长了6%13.1%5.9%

与上季度相比,各技术等级的用人需求均有所减少,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减少幅度较大,分别下降了11.9%13.2%。求职人员中,各技术等级人员均有所减少,其中,高级技能(-39.5%)、技师(-12.5%)的下降幅度较大。

七、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显示,机械冷加工人员、推销展销人员、治安保卫人员、餐厅服务员、厨工等职业的用人需求较大,而财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营业人员、收银员、秘书、打字员等职业的用人需求相对较小。(见附表)

 

1本季度全国共有113个城市上报了季度数据,其中,北京、杭州、宁波、广州、深圳、绵阳、兴义、孝感、赤峰、洛阳、佳木斯、包头、安阳等13个城市的数据未参加全国数据汇总。

2更多情况请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网站www.mohrss.gov.cn和中国就业网站www.chinajob.gov.cn查阅。

3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市场中每个求职者所对应的岗位空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8个岗位。

4本报告中与去年同期的比较均指在本季度与去年同期相同的92个城市数据之间的比较。

5本报告中与上季度的比较均指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5个城市数据之间的比较。

6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附表: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

城市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天津

0.81

24.4%

75.6%

推销展销人员

3:1

行政业务人员

1:3

 

 

 

 

电气电子设备装配人员

3:1

电信业务人员、话务员

1:4

 

 

 

 

储运人员

2:1

银行业务人员

1:3

上海

1.08

10.5%

89.4%

餐厅服务员、厨工

4:1

机动车驾驶员

1:4

 

 

 

 

治安保卫人员

4:1

采购人员

1:3

 

 

 

 

营业人员、收银员

3: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4

重庆

1.02

32.1%

67%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5

 

 

 

 

裁剪缝纫人员

4: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1:7

石家庄

1.02

15.1%

84.9%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行政业务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

 

 

 

 

清洁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福州

1.26

63.7%

35.7%

搬运、包装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电子元件、器件制造人员

2:1

保管人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秘书、打字员

1:2

郑州

1.49

7.7%

92.2%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3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财会人员

1:4

 

 

 

 

部门经理

3:1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员、电工

1:3

武汉

1.15

26.3%

72.5%

推销展销人员

3:1

财会人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清洁人员

1:2

长沙

1.11

33.4%

65.5%

机械冷加工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3

 

 

 

 

治安保卫人员

4:1

其他行政办公人员

1:5

 

 

 

 

清洁人员

3:1

财会人员

1:4

西安

0.95

33.5%

6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2

 

 

 

 

治安保卫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清洁人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2

成都

1.04

36.8%

62.8%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机动车驾驶员

1:2

 

 

 

 

采购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