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四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8-01-22                               打印本页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一、概况

  2007年第四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 94个城市[1]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94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75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5.3%;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195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3.1%。

94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5个)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四平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牡丹江 抚顺

白城 哈尔滨

齐齐哈尔 辽源

(16个)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潍坊 威海 东营 合肥 蚌埠 泉州 芜湖

景德镇 盐城

(26个)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孝感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 桂林柳州 恩施 汕头 海口 长沙 郑州

(23个)

重庆 成都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昆明 玉溪

德阳 昭通

曲靖 广安

(12个)

西安 咸阳

银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库尔勒 吐鲁番

乌鲁木齐 铜川

 (12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94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12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22万人,求人倍率[2]约为0.98(见表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89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76万人和79万人,各减少了16.9%和17%。分区域,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城市本季度需求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52.7万、20.4万和2.9万人,各减少了19.6%、26.8%和2.8%,三大区域的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51.9万、21.1万和6.1万人,各减少了19.1%、25.3%和5.2%;其中,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供求人数下降幅度较大,用人单位需求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了38.1%和22.8%,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48.2%和20.8%,而闽东南地区的劳动力供求人数下降幅度较小,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了2.5%和10.9%。

  在本季度与去年第四季度相同的82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2.5万人和16万人,各增长了11.2%和5.1%。分区域,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本季度需求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9万、6万和8.6万人,各增长了11.4%、11%和10.8%,三大区域的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0.6万、1.6万和3.8万人,各增长了6.4%、2.4%和4.6%;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1.3%和32%,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4%和14%,闽东南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4%和42%,而环渤海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8%和7.1%。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3]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4]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4121255

4218453

0.98

0

+0.02

  

  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9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减少幅度较大,但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有所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79.1%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3.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3.1%。

  3.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4.8%。与上季度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均有所上升;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略有下降。

  5.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16-24岁年龄组、 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1和1.07,高于其他年龄组;分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中、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分别为1.03、1和1.55。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36、2.36、2.2。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94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1.9%、37.1%和61%。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8和5.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没有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7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5]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6]

(百分点)

  第一产业

78119

1.9

-0.8

-0.2

  第二产业

1530122

37.1

+0.8

+5.9

  第三产业

2513014

61.0

0

-5.7

  合计

4121255

100

/

/

  从行业需求看,79.1%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0%、16.2%、11.8%、9.1%、7.5%和4.5%。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0.9%和12.2%,二者合计达93.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6%、19.3%、12.3%和14.9%,四项合计为73.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1和5.8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各行业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1.1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77022

1.9

-0.8

-0.2

  采矿业

36688

0.9

-0.2

-0.1

  制造业

1237107

30.0

+1.0

+5.8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2044

1.5

+0.1

-0.2

  建筑业

186127

4.5

-0.2

+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4317

2.5

0

-0.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2793

3.0

+0.3

0

  批发和零售业

668916

16.2

-0.1

-1.3

  住宿和餐饮业

486263

11.8

+1.1

-0.1

  金融业

85530

2.1

+0.2

0

  房地产业

124123

3.0

-0.4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8325

7.5

-1.2

-0.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7437

1.2

-0.2

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961

0.6

+0.1

-0.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75137

9.1

-0.2

-3.5

  教育

41010

1.0

+0.2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0344

1.0

+0.1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5076

1.6

+0.2

-0.1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5372

0.6

+0.1

+0.1

  国际组织

2663

0.1

0

0

  合计

4121255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6.5%,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8%,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2.7%。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3.6%,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24.9%、21.7%和10.8%,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7.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3%;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1%;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4和4.3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了2.5和3.6个百分点;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1.5和0.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2.4和1.8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企业

3977622

96.5

-0.3

0

  内资企业

2926066

73.6

-1.4

-4.3

  国有企业

161216

4.1

+0.3

-0.1

  集体企业

124571

3.1

+0.3

0

  股份合作企业

142945

3.6

-0.1

-1.2

  联营企业

90563

2.3

0.1

-0.2

  有限责任公司

862951

21.7

-0.2

+2.3

  股份有限公司

427581

10.8

+1.5

-0.8

  私营企业

992183

24.9

-2.5

-3.6

  其他企业

124056

3.1

-0.8

-0.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89970

7.3

0

+2.4

  外商投资企业     

361995

9.1

-0.1

+1.8

  个体经营

399591

10.1

+1.5

+0.1

  事业

24070

0.6

0

-0.3

  机关

8393

0.2

+0.1

-0.2

  其他

111170

2.7

+0.1

+0.4

  合计

4121255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4.8%和30.1%,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4.9%。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3.5%和11.1%。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7和0.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6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上升了2.4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29.2%和27.6%,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56.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4.7%和12.9%。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6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上升了0.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6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上升了1.6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1和1.1;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其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的求人倍率较低,分别为0.71和0.76。(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7]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50485

3.7

+1.1

+0.8

190006

4.5

+1.3

+0.8

0.76

+0.02

0.03

  专业技术人员

555029

13.5

+0.7

+2.2

544088

12.9

+0.5

+1.3

0.97

0

0.07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56332

11.1

-0.2

-2.6

617954

14.7

+0.4

-0.6

0.71

-0.04

-0.12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434175

34.8

-0.7

-1.6

1233495

29.2

-2.6

-2.6

1.1

+0.06

0.05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57585

1.4

-0.6

-0.5

55357

1.3

-0.7

-0.1

0.99

+0.02

-0.20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239180

30.1

-0.2

+2.4

1165750

27.6

+0.5

+1.6

1.01

-0.04

0.04

  其他

228469

5.5

-0.1

-0.7

219681

5.2

-0.4

-0.8

0.99

0.04

0.03

  无要求

/

/

/

/

192122

4.6

1.0

0.4

/

/

/

  合计

4121255

100

/

/

4218453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8]所占比重为54.8%。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1.6%(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4.3%),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1.7%,其他失业人员占11.5%;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0.9%。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比重分别为15.1%和15.8%。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1.1和2.3个百分点(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5.7和1.7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比上季度增加了4.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8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2和0.1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0.5和0.7个百分点。(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9]

911802

21.6

+1.1

+2.3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312682

34.3

-5.7

-1.7

  就业转失业人员[10]

913985

21.7

+4.9

-0.8

  其他失业人员

485172

11.5

-5.5

-0.5

  在业人员

247104

5.9

-1.5

+0.3

  下岗职工

222307

5.3

-0.2

-0.4

  退休人员

25802

0.6

+0.1

-0.3

  在学人员

108346

2.6

-0.6

0

  本市农村人员

637907

15.1

+2.2

+0.1

  外埠人员

666028

15.8

-0.5

-0.7

  合计

4218453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5.2%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8%,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7.2%。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4.2%和45.8%。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3,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4。(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566167

38.0

+0.4

+0.4

2285135

54.2

-0.5

-1.5

0.93

-0.01

+0.01

1533683

37.2

+2.4

+2.8

1933318

45.8

+0.5

+1.5

1.04

+0.02

+0.03

无要求

1021405

24.8

-2.8

-3.2

/

/

/

/

/

/

/

合计

4121255

100

/

/

4218453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9.3%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7.4%;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1.1%和36.3%。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0.6%;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7%,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6.9%。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1、1.07、0.93和0.63。 (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6-24岁

1280880

31.1

-1.7

-2.1

1419972

33.7

-3.6

-2.0

1.01

+0.06

+0.01

  25-34岁

1496176

36.3

+4.2

+2.7

1555957

36.9

+3.4

+2.9

1.07

+0.04

+0.02

  35-44岁

698181

16.9

-0.5

-0.1

845835

20.1

+0.3

-1.6

0.93

-0.03

+0.07

  45岁以上

206705

5.0

-2.5

-0.5

396689

9.4

0

+0.6

0.63

-0.25

-0.08

  无要求

439313

10.7

+0.6

0

/

/

/

/

/

/

/

  合计

4121255

100

/

/

4218453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7.8%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5%,其中对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占59.3%;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4.8%;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9%;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7.7%。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3.9%,其中58.5%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6.6%;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0.6%;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9%。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3、1、0.87、0.94和1.55。(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

度相比

供求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021468

24.8

-3.2

-1.4

1122924

26.6

-1.5

-1.3

1.03

-0.04

+0.03

  高中

1626861

39.5

-0.1

-0.5

1852570

43.9

+0.4

-0.6

1

+0.01

+0.03

  职高、技校、中专

965441

59.3

+4.2

+7.8

1083238

58.5

+2.7

+3.2

1.01

+0.03

+0.11

  大专

653598

15.9

+0.9

-0.6

867423

20.6

+0.8

+0.6

0.87

+0.03

-0.02

  大学

301375

7.3

+0.6

+1.0

365094

8.7

+0.3

+1.4

0.94

+0.05

+0.01

  硕士以上

14964

0.4

0

0

10442

0.3

-0.1

0

1.55

+0.39

+0.23

  无要求

502989

12.2

1.7

1.5

/

/

/

/

/

/

/

  合计

4121255

100

/

/

4218453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5.4%,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6.6%。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9.9%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4%。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36、2.36、2.2。(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780038

18.9

-0.9

-2.0

789416

18.7

-0.8

-2.9

1.42

0

+0.08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420579

10.2

-0.8

-1.5

418530

9.9

-0.1

0

1.44

-0.05

-0.11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172118

4.2

0

+0.1

147223

3.5

+0.3

+0.7

1.6

-0.11

-0.21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03804

2.5

-0.1

+0.3

53851

1.3

0

+0.1

2.36

-0.02

+0.16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36112

0.9

-0.2

+0.1

18698

0.4

-0.1

+0.1

2.36

-0.11

-0.02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494034

12.0

+1.0

+1.4

461519

10.9

+0.8

+0.2

1.51

+0.03

+0.15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227204

5.5

0

+0.1

187990

4.5

0

+0.2

1.64

+0.02

+0.0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48565

1.2

0

+0.2

27561

0.7

+0.2

+0.1

2.2

-1.01

+0.21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2113665

50.1

-0.2

+1.7

0.44

/

/

  无要求

1838801

44.6

+1.0

+1.4

/

/

/

/

/

/

/

  合计

4121255

100

/

/

4218453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天津

0.86

28.7%

71.3%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2

 

 

 

 

  西餐烹饪人员

8: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电气电子设备装配人员

1:2

上海

0.95

15.3%

84.7%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治安保卫人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8:1

  美容美发人员

1:5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沈阳

0.84

25.7%

69.3%

  动漫、游戏开发人员

5: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推销展销人员

3:1

  键盘操作人员

1:4

 

 

 

 

  治安保卫人员

3:1

  财会人员

1:3

长春

0.8

25.9%

72.4%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2

 

 

 

 

  保育家庭服务员

3:1

  装饰、装修人员

1:3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3

济南

0.9

27.1%

72%

  财会人员

2: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中餐烹饪人员

1:3

 

 

 

 

  秘书、打字员

3:1

  保洁人员

1:2

福州

1.22

64.8%

34.5%

  鞋帽制作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武汉

1.22

30.3%

67.4%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秘书、打字员

1:4

 

 

 

 

  其他社会服务人员

4:1

  财会人员

1:3

重庆

0.97

36.5%

62.6%

  矿物开采人员

4: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5:1

  保育、家庭服务员

1:4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2:1

  保洁人员

1:3

成都

0.83

17.6%

79.2%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部门经理

2:1

  餐厅服务员、厨工

1:2

西宁

0.98

35.6%

51.9%

  裁剪缝纫人员

30:1

  保洁人员

1:4

 

 

 

 

  餐厅服务员、厨工

6: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保险业务人员

8:1

  财会人员

1:3



    [1] 本季度全国共有107个城市上报了季度数据,其中,广州、杭州、绵阳、佛山、石嘴山、赤峰、昌吉、湛江、洛阳、喀什、北京、宁波、深圳等13个城市的数据未参加全国数据汇总。

  [2]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8个岗位。

  [3] 上季度(2007年第三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8。

  [4]  去年同期(2006年第四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6。

  [5]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6]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7]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192122,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8]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9]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10]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