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07-10-26                               打印本页

 

一、概况

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 102个城市[1]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102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8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7%;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234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3.5%

102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赤峰 廊坊

(7个)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吉林

四平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牡丹江 抚顺 白城

齐齐哈尔

白山

 (16个)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萍乡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潍坊 威海 东营 合肥 蚌埠 泉州马鞍山 景德镇

厦门 盐城 芜湖

(29个)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孝感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 湛江 桂林 柳州 恩施 佛山 汕头 海口

(23个)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乐山

昆明 玉溪

兴义 德阳

昭通 曲靖

广安

(15个)

西安 咸阳

银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库尔勒 吐鲁番

乌鲁木齐 昌吉(12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2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82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94万人,求人倍率[2]约为0.98(见表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7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40.1万人和45.5万人,各增长了9.6%10.6%;在本季度与去年第三季度相同的85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72.3万人和60.8万人,各增长了22.2%17.3%

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3]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4]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4820303

4943703

0.98

0

+0.02

 

2007年第三季度全国102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上升。

从行业需求看,78.7%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3.5%

3.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4.3%。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均有所下降;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略有增长。

5.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 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为1.03,高于其他年龄组;分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分别为1.071.16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3.212.472.38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2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7%36.3%61%。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0.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4.2个百分点。(见表2)

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5]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6]

(百分点)

第一产业

130126

2.7

+0.4

0.5

第二产业

1749342

36.3

-1.0

+3.7

第三产业

2940835

61.0

+0.6

-4.2

合计

4820303

100

/

/

从行业需求看,78.7%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9.1%16.3%10.7%9.3%8.6%4.7%。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0%13%,二者合计达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7%17.5%15.2%14.1%,四项合计为73.5%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0.15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各行业中,与上季度相比,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0.11.60.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50.81.8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见表3)

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129481

2.7

+0.4

+0.5

采矿业

51425

1.1

+0.1

0

制造业

1400643

29.1

+0.1

+5.0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988

1.4

-0.1

-0.4

建筑业

226828

4.7

-1.0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2795

2.6

-0.6

-0.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0496

2.7

-0.2

-0.5

批发和零售业

786539

16.3

+0.1

-0.5

住宿和餐饮业

515155

10.7

-1.5

-0.8

金融业

89713

1.9

+0.2

-0.2

房地产业

162859

3.4

+0.5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6086

8.6

+1.6

+0.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5382

1.4

+0.3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632

0.6

-0.2

-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46560

9.3

+0.1

-1.8

教育

39565

0.8

-0.1

-0.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1690

0.9

+0.2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414

1.4

0

-0.1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7261

0.6

+0.2

0

国际组织

4791

0.1

0

0

合计

4820303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6.8%,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6%,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2.6%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4.9%,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27.5%21.9%9.3%,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3%;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2%;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5%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82.5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0.31.8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1.21.3个百分点。(见表4

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企业

4664890

96.8

-0.1

0.4

  内资企业

3495987

74.9

-0.8

-2.5

    国有企业

174910

3.8

0

0

    集体企业

133985

2.9

-0.7

-0.5

    股份合作企业

169841

3.6

-1.0

-1.2

    联营企业

100053

2.1

-0.3

-0.4

    有限责任公司

1020401

21.9

+3.1

+1.5

    股份有限公司

433612

9.3

-1.4

-3.0

    私营企业

1280349

27.5

-0.9

+1.5

    其他企业

182836

3.9

+0.3

-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39943

7.3

+0.3

+1.8

  外商投资企业     

431002

9.2

+1.2

+1.3

  个体经营

397958

8.5

-0.8

-0.8

事业

25664

0.5

-0.2

-0.1

机关

6266

0.1

-0.1

-0.1

其他

123483

2.6

+0.4

-0.3

合计

4820303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5.5%30.2%,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5.7%。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2.8%11.3%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增长了0.5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3.1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上升了2.3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1.9%27.1%,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5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4.2%12.4%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0.1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上升了1.7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41.05;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其中单位负责人的求人倍率最低,为0.75 (见表5)

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7]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21535

2.5

-0.3

-0.3

160660

3.3

0

-0.4

0.74

-0.07

+0.01

专业技术人员

617255

12.8

+0.2

+0.1

610846

12.4

+0.4

-0.7

0.97

-0.01

+0.07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542986

11.3

+0.3

+0.6

703646

14.2

-0.3

+0.3

0.75

+0.03

+0.03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709697

35.5

+0.5

-3.1

1575339

31.9

+0.1

-1.5

1.04

+0.01

-0.02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97981

2.0

+0.2

-0.1

97410

2.0

+0.2

+0.5

0.97

0

-0.32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457006

30.2

-1.6

+2.3

1340368

27.1

-1.0

+1.7

1.05

0

+0.04

其他

273843

5.7

+0.7

+0.5

277883

5.6

+1.0

+0.4

0.95

-0.07

+0.03

无要求

/

/

/

/

177551

3.6

-0.3

-0.4

/

/

/

合计

4820303

100

/

/

4943703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8]所占比重为54.3%。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0.5%(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40%),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6.8%,其他失业人员占17%;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29.2%。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比重分别为12.9%16.3%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0.61.6个百分点(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3.21.5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0.15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2.30.5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增长了1.60.9个百分点。(见表6)

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9]

1014323

20.5

-0.6

-1.6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405753

40.0

+3.2

+1.5

就业转失业人员[10]

830569

16.8

-1.3

-5.0

其他失业人员

838590

17.0

+2.2

+6.0

在业人员

363458

7.4

+1.1

+0.9

下岗职工

269128

5.4

-0.6

-0.6

退休人员

27398

0.6

-0.2

-0.3

在学人员

155505

3.2

0

0.0

本市农村人员

639864

12.9

-2.3

-0.5

外埠人员

804868

16.3

+1.6

+0.9

合计

4943703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2.4%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7.6%,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4.8%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4.7%45.3%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4,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2(见表7)

 

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814859

37.6

-2.3

-0.1

2706484

54.7

-0.3

-1.0

0.94

0

+0.02

1675274

34.8

-1.0

+0.2

2237219

45.3

+0.3

+1.0

1.02

+0.01

0

无要求

1330170

27.6

+3.3

-0.1

/

/

/

/

/

/

/

合计

4820303

100

/

/

4943703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9.9%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4.9%;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2.8%32.1%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0.8%;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7.3%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5%。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51.030.960.88 (见表8)

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6-24

1578957

32.8

+1.2

+0.4

1845175

37.3

+2.9

+0.4

0.95

-0.05

0

25-34

1549437

32.1

-0.9

-0.3

1655691

33.5

-1.5

+0.6

1.03

+0.01

-0.02

35-44

842637

17.5

-0.6

-0.1

979602

19.8

-1.3

-1.4

0.96

+0.02

+0.06

45岁以上

363237

7.5

+0.6

+0.9

463235

9.4

-0.1

+0.4

0.88

+0.07

+0.06

无要求

486035

10.1

-0.3

-0.9

/

/

/

/

/

/

/

合计

4820303

100

/

/

4943703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9.5%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5%,其中职高、技校、中专的用人需求占55.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8%;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7%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3.5%,其中55.8%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8.1%;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19.8%;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8.6%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70.990.840.891.16。(见表9

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

度相比

供求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349405

28.0

+0.6

+3.3

1387855

28.1

0

+0.3

1.07

+0.02

+0.10

高中

1904765

39.5

+0.2

-0.6

2151668

43.5

+0.1

-0.5

0.99

0

0

  职高、技校、中专

1051266

55.2

+2.4

-0.4

1201111

55.8

+0.2

-4.1

0.98

+0.04

+0.06

大专

720475

15.0

-0.2

-2.3

978622

19.8

+0.7

-1.2

0.84

-0.04

-0.06

大学

322789

6.7

-0.4

+1.0

410951

8.3

-0.7

+1.3

0.89

+0.02

-0.01

硕士以上

15436

0.3

-0.2

0

14607

0.3

-0.1

0

1.16

-0.26

0

无要求

507433

10.5

-0.1

-1.5

/

/

/

/

/

/

/

合计

4820303

100

/

/

4943703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6.3%,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7.4%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9.6%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4.2%。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3.212.472.38。(见表10

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956623

19.9

-0.5

+1.4

966112

19.5

-0.4

+0.1

1.42

-0.01

+0.08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528584

11.0

+0.7

-0.9

497091

10.1

+0.6

-0.3

1.49

-0.01

-0.03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203393

4.2

+0.5

+0.2

158013

3.2

+0.1

+0.2

1.71

+0.09

+0.01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25661

2.6

+0.4

+0.3

64265

1.3

+0.1

-0.1

2.38

+0.07

+0.32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52973

1.1

+0.3

+0.3

25858

0.5

+0.1

0

2.47

+0.18

+0.56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528469

11.0

0

-0.7

501066

10.1

0

-0.8

1.48

-0.02

+0.03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264225

5.5

+0.3

-0.4

221987

4.5

+0.3

-0.3

1.62

-0.02

+0.0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56183

1.2

0

+0.2

20184

0.4

-0.9

0

3.21

+1.89

+0.69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2489127

50.4

+0.1

1.1

0.43

/

/

无要求

2104192

43.7

-1.7

-0.4

/

/

/

/

/

/

/

合计

4820303

100

/

/

4943703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天津

0.86

30.7%

69.3%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2

 

 

 

 

国际商务人员

3:1

推销展销人员

1:2

 

 

 

 

生物工程技术人员

2:1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1:2

上海

0.93

15.7%

84.3%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8:1

美容美发人员

1:5

 

 

 

 

餐厅服务人员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长春

0.82

26.1%

68.4%

推销展销人员

3: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3

 

 

 

 

餐厅服务人员

3:1

行政事务人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财会人员

1:3

沈阳

0.84

27.9%

67.2%

动漫、游戏开发人员

6: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键盘操作人员

1:4

 

 

 

 

治安保卫人员

4:1

保管人员

1:3

济南

0.83

26.2%

73.8%

饭店服务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3

 

 

 

 

美发美容人员

4:1

财会人员

1:3

 

 

 

 

机械热加工人员

2: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2

福州

1.21

63.5%

36.1%

鞋帽制作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裁剪缝纫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武汉

1.15

26.3%

71.8%

推销展销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5

 

 

 

 

裁剪缝纫人员

7:1

财会人员

1:4

 

 

 

 

餐厅服务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重庆

0.9

35%

64.4%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5: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裁剪缝纫人员

4:1

行政事务人员

1:2

成都

0.83

17.3%

79.3%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机械热加工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西宁

0.88

26.4%

54.1%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治安保卫人员

3:1

财务人员

1:2

 

 

 

 

保险业务人员

3:1

保管人员

1:2

 



[1] 本季度全国共有112个城市上报了季度数据,其中,宁波、郑州、杭州、喀什、石嘴山、北京、包头、绵阳、洛阳、广州等10个城市的数据未参加全国数据汇总。

[2]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8个岗位。

[3] 上季度(2007年第二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8

[4]  去年同期(2006年第三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6

[5]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6]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7]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177551,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8]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9]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10]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