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年全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7-02-08                               打印本页

 

    一、概况

2006年度,全国共有121个城市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按季度上报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数据。这121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49亿,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57.4%;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 5253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60.3%。

1、总量情况

本年度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1465.8万人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累计1524.2万人次,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求人倍率[1] 约为0.96。(见表1)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

  (人次)

  求职人数

  (人次)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

  变化

  本期有效数

  14658008

  15241830

  0.96

  0

  

2、各季度情况

2006年四个季度,用人单位需求人数平均每季度约366万人,求职人数平均每季度约381万人。二、三季度是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的高峰时期。(见图1)

  

3、年度情况 

与去年相比,本年度的用人单位需求和求职者分别增加了94万人次和61万人次[2],上升幅度分别为8%和4.9%;需求人数的增长幅度略高于求职人数。

  随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影响力逐年扩大,公共就业服务的作用逐年扩大,2001年至2006年用人单位需求人数总量和求职人数的总量都处于上升态势。(见图2)

  

  

4、主要特征

1)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格局基本稳定。从趋势看,2001-2006年,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第二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2)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占据主体地位。

3)失业人员依然是求职主体,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趋于上升,进城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不断上升。

4)16-34岁年龄组用人需求偏重,低龄化趋势明显;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45岁以上求职人员就业依旧相对困难。

5)劳动力市场供需总量集中在初、中级技术等级;各技术等级的求职者均呈现供不应求趋势,其中高级技能人才尤为短缺。

  

   二、分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

从需求总量看,本年度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4%、32.9%和64.7%,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格局相对稳定。

与去年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增长了0.8个百分点。(见表2)

2001-2006年度,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从2001年的72.5%下降至2006年的64.7%;第二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从2001年的25.7%上升至2006年的32.9%。(见图3)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3] (百分点)

 
 
 

  第一产业

  351503

  2.4

  +0.3

 

  第二产业

  4818961

  32.9

  +0.8

 

  第三产业

  9487544

  64.7

  -1.1

 

  合计

  14658008

  100.0

  /

 

  

  

  

从行业需求看,66.3%的单位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上四个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4.9%、17.9%、11.7%和11.8%;此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7.0%和5.1%。(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农、林、牧、渔业

  351503

  2.4

 

采矿业

  168220

  1.1

 

制造业

  3650471

  24.9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2700

  1.6

 

建筑业

  750925

  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1426

  2.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43190

  3.0

 

批发和零售业

  2619606

  17.9

 

住宿和餐饮业

  1709118

  11.7

 

金融业

  279950

  1.9

 

房地产业

  412383

  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3114

  7.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56707

  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1294

  0.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731560

  11.8

 

教育

  128331

  0.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24630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7286

  1.6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75950

  0.5

 

国际组织

  19644

  0.1

 

合计

  14658008

  100.0

 

  

  

   三、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6.1%,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占0.9%,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3%。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8.2%。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其需求比重分别为28.3%、18.4%和12.1%;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5.1%;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1%;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6%。((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企业

  14082723

  96.1

 

  内资企业

  11008021

  78.2

 

  国有企业

  566592

  4.0

 

  集体企业

  490601

  3.5

 

  股份合作企业

  720160

  5.1

 

  联营企业

  376456

  2.7

 

  有限责任公司

  2591287

  18.4

 

  股份有限公司

  1700043

  12.1

 

  私营企业

  3991174

  28.3

 

  其他企业

  571708

  4.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19025

  5.1

 

  外商投资企业     

  1002292

  7.1

 

  个体经营

  1353385

  9.6

 

  事业

  98415

  0.7

 

  机关

  34879

  0.2

 

  其他

  441991

  3.0

 

  合计

  14658008

  100.0

 

  

  

  

   四、分职业供求情况分析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2006年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7.7%和28.6%,二者合计为66.3%。

从各类职业的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3.0%和26%,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59%。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劳动力的需求大于供给,求人倍率分别为1.05和1.02,其余各职业的劳动力供给均大于需求。(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年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436549

  3.0

  +0.2

  564671

  3.7

  +0.1

  0.75

  0.02

  专业技术人员

  1686174

  11.5

  +1.0

  1782890

  11.7

  +0.7

  0.91

  0.04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702696

  11.6

  -0.2

  2146494

  14.1

  0

  0.77

  0.00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5527808

  37.7

  -1.0

  5027115

  33.0

  -0.6

  1.05

  0.01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315798

  2.2

  +0.5

  318666

  2.1

  +0.4

  0.95

  0.02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4194602

  28.6

  -2.2

  3956807

  26.0

  -1.1

  1.02

  -0.01

  其他

  794381

  5.4

  +1.7

  853438

  5.6

  +1.5

  0.90

  0.08

  无要求

  /

  /

  /

  591749

  3.9

  -0.9

  /

  /

  合计

  14658008

  100.0

  /

  15241830

  100.0

  /

  0.96

  /

   五、求职人员分类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最高为54.1%,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1%,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0.3%,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占30.2%。

与去年相比,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0.8个百分点,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的比重上升了2.1个百分点。(见表6)

2001-2003年度,失业人员的比重呈现上升趋势, 2003-2006年呈现下降趋势,三年间下降了6.6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从16.5%上升至20.3%,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2001-2003年度从21.8%上升到28%,上升了6.2个百分点, 2003-2006年间不断下降,下降了7个百分点。此外,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的比重从2001年的26.2%上升到2006年的30.2%,上升了4个百分点。(见图7)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

  (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4]

  3088327

  20.3

  0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1098309

  35.6

  /

就业转失业人员[5]

  3198389

  21.0

  -0.8

其他失业人员

  1952208

  12.8

  -2.1

在业人员

  827418

  5.4

  +0.5

下岗职工

  969491

  6.4

  -0.1

退休人员

  126002

  0.8

  .0

在学人员

  466014

  3.1

  +0.2

本市农村人员

  2216339

  14.5

  /

外埠人员

  2397642

  15.7

  /

合计

  15241830

  100.0

  /

  

  

   六、招聘、应聘条件分析

   1. 性别

从对劳动力的需求看,74.4%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略高于女性。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略高于女性。求职人员中男、女的比重分别为55.8%和44.2%。

从供求状况看,男性和女性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0和1.02 (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年相比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供求变化

  男

  5707252

  39

  +0.5

  8510509

  55.8

  -0.4

  0.92

  +0.02

  女

  5191573

  35.4

  -0.3

  6731321

  44.2

  +0.4

  1.02

  -0.01

  无要求

  3759183

  25.6

  -0.2

  /

  /

  /

  /

  /

  合计

  14658008

  100.0

  /

  15241830

  100.0

  /

  0.96

  /

注: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7中“无要求”一栏数据3759183,已按照表中实际男、女的求职比例分别加权计入男、女需求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 算出求人倍率。加权分配后的男女需求人数未列入本表中。以下“年龄”、“文化程度” 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2. 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年龄要求看,89.4%以上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分年龄组看,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约占总体需求的66.1%,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约占33.2%,对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约占32.9%。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青壮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9.9%。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6.1%,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8%。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单位的年龄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低年龄组的劳动力供求关系相对缓和于高年龄组。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9、1.04、0.88和0.77。(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年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供求变化

  16-24岁

  4861891

  33.2

  -0.7

  5502079

  36.1

  0

  0.99

  -0.01

  25-34岁

  4816588

  32.9

  -1.5

  5157081

  33.8

  -0.6

  1.04

  -0.02

  35-44岁

  2526894

  17.2

  +1.4

  3233173

  21.2

  +0.5

  0.88

  +0.04

  45岁以上

  894511

  6.1

  +1.1

  1349497

  8.9

  +0.1

  0.77

  +0.12

  无要求

  1558124

  10.6

  -0.3

  /

  /

  /

  /

  /

  合计

  14658008

  100.0

  /

  15241830

  100.0

  /

  0.96

  /

   3. 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 89.2%以上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4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26.5%;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2.5%。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为28.6%;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了总求职者的26.5%;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除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和硕士以上等级外,其余各文化层次的均处于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的状态。(见表9)

2001-2006年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呈上升趋势,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趋于缓和。(见图10)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年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3884544

  26.5

  -5.0

  4353184

  28.6

  -4.2

  1.00

  -0.02

  高中

  5890274

  40.2

  +3.5

  6854188

  45.0

  +3.1

  0.96

  +0.02

  职高、技校、中专

  2987377

  20.4

  

  3793547

  24.9

  

  0.89

  

  大专

  2337825

  15.9

  +0.9

  2950665

  19.4

  +0.9

  0.90

  +0.02

  大学

  918826

  6.3

  +0.7

  1045903

  6.9

  +0.4

  0.98

  +0.04

  硕士以上

  43717

  0.3

  0

  37890

  0.2

  -0.1

  1.26

  +0.29

  无要求

  1582822

  10.8

  -0.1

  /

  /

  /

  /

  

  合计

  14658008

  100.0

  /

  15241830

  100.0

  /

  0.96

  /

   4. 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单位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约占总需求人数的53.9%,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6.6%。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9.6%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等级的职业资格,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4.7%。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基本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技术等级的要求相匹配。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均处于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的状况,求人倍率相对较高的是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和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21、2.03和1.96 。(见表10)

2001-2006年度,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和技师(职业资格二级)的求人倍率呈现上升态势,高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见图11)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年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年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年相比供求变化

  初级工(职业资格五级)

  2903897

  19.8

  +0.1

  3117681

  20.5

  +2.6

  1.37

  -0.15

  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

  1614591

  11.0

  +1.1

  1458752

  9.6

  +1.0

  1.55

  -0.02

  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

  524897

  3.6

  -0.1

  399619

  2.6

  +0.4

  1.76

  -0.34

  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294964

  2.0

  +0.2

  195027

  1.3

  +0.1

  1.96

  +0.11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111925

  0.8

  0

  70560

  0.5

  0

  2.03

  -0.05

  技术员(初级职称)

  1529267

  10.4

  +1.2

  1584147

  10.4

  -0.1

  1.41

  +0.10

  工程师(中级职称)

  789553

  5.4

  +0.7

  654467

  4.3

  0

  1.65

  +0.14

  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130851

  0.9

  0

  74144

  0.5

  0

  2.21

  +0.15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7687433

  50.4

  -4.0

  /

  /

  无要求

  6758063

  46.1

  -3.2

  /

  /

  /

  /

  /

  合计

  14658008

  100.0

  /

  15241830

  100.0

  /

  0.96

  /

  

  

  

 

  

  [1]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

  竞争8个岗位。

  [2] 与去年的对比已剔除各个季度城市数量变动的因素。

  [3] 正数表示本年度比上年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年度比上年下降的百分点。以下同。

  [4]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

  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5]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