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6-06-15                               打印本页

   一、概况

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119个城市报送了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这119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66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63.7%;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 5912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68%。

119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北京 石家庄

廊坊 唐山

秦皇岛 太原

阳泉 包头

赤峰 (9个)

沈阳 大连

抚顺 本溪

鞍山 长春

吉林 辽源

通化 白城

延边 哈尔滨

佳木斯 四平

鸡西 齐齐哈尔

牡丹江 松原

(18个)

上海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熟 南通

盐城 杭州 温州

绍兴 马鞍山 福州

厦门 三明 南平

泉州 南昌 萍乡

景德镇 新余 青岛

济南 淄博 东营

烟台 潍坊 威海

(27个)

郑州 洛阳 安阳

许昌 合肥 蚌埠

武汉 黄石 十堰

荆州 宜昌 襄樊

孝感 恩施 潜江

荆门 株洲 长沙

湘潭 岳阳 常德

郴州 益阳 衡阳

德阳 广州 深圳

汕头 佛山 湛江

南宁 柳州 桂林

 (33个)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绵阳 乐山

宜宾 贵阳

六盘水 遵义

昆明 玉溪

保山 昭通

曲靖 兴义

(16个)

西安 宝鸡

咸阳 渭南

延安 银川

白银 石嘴山

兰州 金昌

西宁 昌吉

乌鲁木齐 喀什

库尔勒 吐鲁番

(16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19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331.4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344.1万人,求人倍率 约为0.96(见表1)。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近4.4万人和15.5万人 ,下降幅度分别为1.5%和4.9%;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约35.5万人和29.7万人 ,上升幅度分别为13.1%和10.4%。

下图1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以来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3314308

3441107

0.96

0

+0.02

  

 

   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119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略有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70%的单位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其中,79.2%的用人需求集中在内资企业。

4.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5.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1.9%。与上季度相比,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有所下降,而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略有上升。

6.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组,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3、1.01; 按文化程度分组,大学、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分别为1.16、2.17。

7.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工程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33、2.21、1.93。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一季度119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7%、36.6%和60.7%。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5.8和3.1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则分别下降了6.7和3.9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第一产业

90504

2.7

+0.9

+0.8

第二产业

1211666

36.6

+5.8

+3.1

第三产业

2012138

60.7

-6.7

-3.9

合计

3314308

100

/

/

   

 

从行业需求看,70%的单位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上四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8%、18.6%、12%和11.4%;此外,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6%和4.2%。

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4、1.3和1.9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5和0.2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90504

2.7

+0.9

采矿业

41228

1.2

+0.6

制造业

927382

28.0

+4.0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1571

1.6

-0.3

建筑业

185934

5.6

+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2439

2.8

-0.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0236

2.7

-0.2

批发和零售业

616572

18.6

-0.5

住宿和餐饮业

398079

12.0

-0.2

金融业

55845

1.7

-0.5

房地产业

82617

2.5

-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8953

4.2

-4.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1324

0.6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482

0.7

-0.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77348

11.4

+1.9

教育

23359

0.7

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103

0.8

-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477

1.5

0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13305

0.4

-0.2

国际组织

8550

0.3

+0.2

合计

3314308

100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5.7%,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0.8%,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3.5%。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9.2%,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其需求比重分别为30.6%、16.3%和12.7%;此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4.8%;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为6.3%;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8%;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7.5%。

与上季度相比,私营企业、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5和1.3个百分点,有限责任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0.7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企业

3172502

95.7

0

内资企业

2511566

79.2

+0.2

     国有企业

126122

4.0

0

     集体企业

112027

3.5

+0.1

股份合作企业

163615

5.2

+0.3

    联营企业

90567

2.9

+0.2

        有限责任公司

515394

16.3

-0.7

        股份有限公司

403156

12.7

+0.3

私营企业

969278

30.6

+0.5

        其他企业

131407

4.1

-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2811

4.8

-0.3

外商投资企业     

198371

6.3

-1.3

个体经营

309754

9.8

+1.3

事业

20446

0.6

0

机关

6064

0.2

0

其他

115296

3.5

-0.1

合计

3314308

100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6.7%和31.5%,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8.2%。此外,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0.8%。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2.7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上升了2.3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2.4%和28.2%,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0.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3.2%和11.2%。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上升了3.3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4和1.03;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 (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07672

3.3

+0.6

+0.5

134781

3.9

+0.6

+0.3

0.77

+0.04

+0.06

专业技术人员

359008

10.8

-0.2

+1.0

384476

11.2

-0.3

+0.6

0.9

+0.02

+0.06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58960

10.8

-0.6

-1.9

455315

13.2

-0.9

-0.9

0.76

+0.01

-0.06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214690

36.7

-2.7

-0.8

1116415

32.4

-1.2

-0.1

1.04

-0.02

+0.01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73505

2.2

+0.7

+0.6

78838

2.3

+0.4

+0.9

0.9

+0.19

-0.10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045348

31.5

+2.3

-1.2

971131

28.2

+3.3

-1.1

1.03

-0.03

+0.03

其他

155125

4.7

0

+1.8

162260

4.7

-0.4

+0.8

0.92

+0.07

+0.24

无要求

/

/

/

/

137891

4.0

-1.5

-0.6

/

/

/

合计

3314308

100

/

/

3441107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 所占比重为51.9%,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8.9%(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1.7%),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0.8%,其他失业人员占12.2%;此外,求职人员中,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3.2%,其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比重为16%,外埠人员的比重为17.2%。

与上季度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7个百分点。此外,与上季度相比,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上升了4.9个百分点。 (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

650696

18.9

-2.0

+0.8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205925

31.7

-4.6

 

就业转失业人员

717177

20.8

+0.1

-2.7

其他失业人员

418878

12.2

-3.8

-2.9

在业人员

133015

3.9

-1.1

-1.4

下岗职工

236330

6.9

+0.8

+1.1

退休人员

28388

0.8

+0.1

+0.1

在学人员

111229

3.2

+0.8

0

本市农村人员

552016

16.0

+3.0

 

外埠人员

593378

17.2

+1.9

 

合计

3441107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7%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9.9%,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7.1%。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对男性、女性的用人需求比重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6.7%和43.3%。与上季度相比,男性求职者所占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女性求职者的比重下降了0.2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5。(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321928

39.9

+2.9

+1.9

1949875

56.7

+0.2

+0.2

0.9

-0.01

+0.03

1230350

37.1

+3.0

+0.5

1491232

43.3

-0.2

-0.2

1.05

+0.02

+0.02

无要求

762030

23.0

-5.9

-2.4

/

/

/

/

/

/

/

合计

3314308

100

/

/

3441107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9.2%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7.8%;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34.5%,对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33.3%。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者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1%;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5.7%,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5.3%。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3、1.01、0.87和0.69。低年龄组求职者的就业压力缓和于大龄求职者(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6-24岁

1142972

34.5

+2.8

-1.9

1228210

35.7

+0.4

-0.9

1.03

+0.04

0

25-34岁

1103233

33.3

-0.4

-1.3

1215064

35.3

+0.7

+1.1

1.01

-0.05

-0.04

35-44岁

549062

16.6

+0.8

+1.4

718289

20.9

-0.8

+1.0

0.87

+0.05

+0.06

45岁以上

162779

4.9

-1.1

+0.9

279544

8.1

-0.3

-1.3

0.69

-0.12

+0.20

无要求

356262

10.8

-2.0

+0.9

/

/

/

/

/

/

/

合计

3314308

100

/

/

3441107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9.8%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40.3%,其中职高、技校、中专的用人需求占46.6%;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7.8%;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4.8%;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6.9%。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5.8%,其中51.5%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30.5%;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的比重为17.5%;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6.1%。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7、0.95、0.91、1.16和2.17(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

度相比

供求变

与去年

同期相

比供求

变化

初中及以下

920111

27.8

+1.2

-5.6

1050804

30.5

+0.9

-6.2

0.97

-0.03

+0.01

高中

1334619

40.3

+2.6

+4.8

1575926

45.8

+2.1

+5.7

0.95

-0.02

+0.01

 

职高、技校、中专

621519

46.6

-7.8

 

810750

51.5

-4.2

 

0.86

 

 

大专

491569

14.8

-0.8

+0.3

603324

17.5

-2.4

+0.4

0.91

+0.02

+0.01

大学

219316

6.6

+0.9

+1.2

206389

6.0

-0.4

0

1.16

+0.16

+0.21

硕士以上

9651

0.3

0

0

4664

0.1

-0.2

-0.1

2.17

+1.31

+0.79

无要求

339042

10.2

-3.9

-0.7

/

/

/

/

/

/

/

合计

3314308

100

/

/

3441107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49.4%,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4%。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5.4%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2%。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工程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33、2.21、1.93。(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657332

19.8

+1.0

+1.4

679745

19.8

+2.5

+3.6

1.45

-0.08

-0.10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318528

9.6

-0.6

+0.1

287159

8.3

-0.1

+0.1

1.6

-0.06

+0.04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87723

2.7

-1.5

-0.7

65396

1.9

-0.3

-0.1

1.83

-0.51

-0.19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47736

1.4

-0.1

-0.3

27638

0.8

-0.6

+0.1

2.21

+0.68

-0.47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18533

0.6

-0.4

-0.2

12788

0.4

-0.2

0

1.93

-0.32

-0.41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320207

9.7

+1.0

+0.2

352769

10.3

+0.7

+0.1

1.39

+0.03

+0.04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163321

4.9

+0.2

+0.3

122985

3.6

-0.5

-0.4

1.81

+0.20

+0.2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23977

0.7

-0.1

-0.2

13005

0.4

-0.1

-0.1

2.33

+0.33

+0.09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0.9

1879622

54.6

-1.5

-3.2

0.49

/

/

无要求

1676951

50.6

+0.5

+0.2

/

/

/

/

/

/

/

合计

3314308

100

/

/

3441107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北京

1.26

18.3%

81.1%

推销展销人员

5:1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1:3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行政事务人员

1:3

 

 

 

 

餐厅服务人员

4:1

会计人员

1:4

上海

0.98

16.2%

83.7%

机械冷加工人员

44: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1:10

 

 

 

 

裁剪缝纫人员

8:1

美容美发人员

1:19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3:1

营业人员

1:5

重庆

1.12

25.1%

74.6%

裁剪缝纫人员

23:1

营业人员

1:2

 

 

 

 

治安保卫人员

2:1

会计人员

1:3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1:2

沈阳

0.73

33.2%

 

62.5%

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4:1

物业管理人员

1:3

机械冷加工人员

5:1

储运人员

1:3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4:1

环境卫生人员

1:3

南京

0.85

10.4%

89.6%

推销展销人员

3:1

治安保卫人员

1:2

 

 

 

 

餐厅服务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3

 

 

 

 

生活生产电力设备安装、操作、修理人员

7:1

环境卫生人员

1:3

杭州

2.59

40.3%

58.8%

裁剪缝纫人员

17:1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1:1

 

 

 

 

营业人员

2:1

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

1:1

 

 

 

 

治安保卫人员

2:1

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1:2

武汉

0.96

29.9%

67.5%

餐厅服务人员

3:1

行政事务人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4:1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1:3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营业人员

1:2

南宁

0.77

43.8%

55%

餐厅服务人员

4:1

公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1:23

 

 

 

 

推销展销人员

2:1

行政事务人员

1:16

 

 

 

 

治安保卫人员

4:1

小学教师

1:100

西安

0.78

24.1%

72.2%

推销展销人员

2: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5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5

 

 

 

 

餐厅服务人员

2:1

营业人员

1:2

成都

0.85

18.3%

78.9%

保险业务人员

2:1

营业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1:1

餐厅服务人员

1:2

 

 

 

 

其他购销人员

2:1

企业负责人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