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5-05-05                               打印本页

  一、概况

  2005年第一季度,全国104个城市 报送了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这104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57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60.3%;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 5646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64.9%。

104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廊坊 太原

阳泉 包头

(7个)

沈阳 大连

抚顺 本溪

长春 吉林

辽源 通化

白山 白城

松原 延边

哈尔滨 鞍山

齐齐哈尔 大庆

牡丹江 鸡西

 (18个)

上海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熟 南通

盐城 杭州 宁波

温州 绍兴 合肥

芜湖 蚌埠 马鞍山

福州 厦门 三明

南平 青岛

景德镇 萍乡 济南

淄博 东营 烟台

潍坊 威海

(28个)

郑州 开封 洛阳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荆州

宜昌 襄樊 孝感

恩施 潜江 株洲

湘潭 岳阳 常德

郴州 深圳

汕头 佛山 湛江

南宁 柳州 桂林

海口

 (27个)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乐山 六盘水 遵义 昆明

玉溪  保山

昭通

(11个)

 

西安 宝鸡

咸阳 延安

渭南 兰州

金昌 西宁

银川 昌吉

乌鲁木齐

吐鲁番 库尔勒

(13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4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354.9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376.5万人,求人倍率 约为0.94(见表1)。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27万人和19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8.5%和5.3%;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近62万人和31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23.7%和10.1%;需求人数的增长幅度略高于求职人数。

  下图1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以来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上期结转

530393

789094

/

/

/

本期新增

3018459

2976112

/

/

/

合计

3548852

3765206

0.94

0

+0.05

  2005年第一季度全国10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需求人数的增长幅度略高于求职人数。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回升;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73.7%的用人需求集中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用人需求比重略有增长,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有所下降。

  3.从用人单位看,企业占主体地位。其中,60.4%的用人需求集中在私营及个体企业、股份制企业。

  与上季度相比,私营及个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略有增长,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有所下降,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继续下降。

  4.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3、1和0.84。

  5.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高达56.7%。求职人员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比重呈下降态势, 而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市务工人员)的比重则继续呈现上升态势。

  6.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组,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3和1.05;45岁以上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低,仅为0.49;按文化程度分组,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6、0.94、0.9、0.95和1.38。

  7.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68、2.34、2.24和2.02。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一季度104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1.9%、33.5%和64.6%。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

  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5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4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
(百分点)

第一产业

67752

1.9

-0.6

-0.2

第二产业

1186975

33.5

+1.5

-1.2

第三产业

2294125

64.6

-0.9

+1.4

合计

3548852

100

/

/

 


 

  从行业需求看,各行业的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为30.2%、27.1%和16.4%,三者合计约占各行业总需求的73.7%。

  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用人需求比重增长了1.5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下降了0.5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业的需求比重则与上季度相比基本持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3个百分点 。(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60767

1.7

-0.4

-0.3

采掘业

26835

0.8

-0.1

+0.2

制造业

959799

27.1

+1.5

-0.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7397

1.6

+0.2

-0.1

建筑业

149998

4.2

+0.4

-0.3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4747

0.1

-0.2

0.0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35063

3.8

-0.3

-0.4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1071536

30.2

-0.5

+0.4

金融业、保险业

104012

2.9

-0.2

-0.3

房地产业

96007

2.7

-0.2

-0.3

社会服务业

581262

16.4

0.0

+1.3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32123

0.9

0.0

-0.4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30533

0.9

0.0

-0.2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25425

0.7

-0.1

-0.2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5016

0.4

-0.2

0.0

其他行业

198332

5.6

+0.1

+1.0

合计

3548852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5.1%。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所占比重分别为38.3%和22.1%,两者合计达60.4%;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不足1%,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4.1%。

  与上季度相比,私营及个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增长了1.6个百分点,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下降了1.3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企业

3375408

95.1

+1.8

+1.5

其中:国有企业

148408

4.4

-1.2

-0.5

集体企业

148622

4.4

-0.1

-0.8

私营及个体企业

1293601

38.3

+1.6

-0.1

联营企业

161491

4.8

+0.3

+0.5

股份制企业

744894

22.1

-1.0

-3.0

外商投资企业

318721

9.4

+0.3

+1.2

港、澳、台投资企业

178752

5.3

+0.5

+0.6

其他企业

380919

11.3

-0.3

+2.0

事业

22368

0.6

-0.2

-0.2

机关

6603

0.2

0.0

-0.2

其他

144473

4.1

-1.6

-1.1

合计

3548852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7.4%和32.7%,二者合计约占总需求量的70.1%。此外,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2.7%和9.8%。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4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增长了1.7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2.5%和29.3%,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1.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4.1%和10.6%。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增长了1.3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3、1和0.84。(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00384

2.8

-0.1

-0.3

136522

3.6

-0.3

-0.2

0.71

+0.03

+0.01

专业技术人员

347233

9.8

+0.5

-2.0

398622

10.6

+0.2

-0.8

0.84

+0.03

-0.04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52112

12.7

+0.7

+1.1

529441

14.1

-0.4

+0.8

0.82

+0.06

+0.07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328240

37.4

-1.4

+0.2

1225084

32.5

-0.4

-0.3

1.03

-0.03

+0.06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56491

1.6

-0.3

0

53608

1.4

-0.4

-0.2

1

+0.05

+0.1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159966

32.7

+1.7

+0.8

1101657

29.3

+1.3

0

1

0

+0.07

其他

104426

2.9

-1.2

+0.3

147377

3.9

-0.9

-0.1

0.68

-0.10

+0.11

无要求

/

/

/

/

172895

4.6

+0.8

+0.9

/

/

/

合计

3548852

100

/

/

3765206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 所占比重为56.7%。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3.5%,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8.1%,其他失业人员占15.1%;此外,求职人员中,下岗职工占5.8%;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市务工人员)占28.3%。

  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0.2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0.7和5.5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继续下降,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0.1和1.8个百分点;而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市务工人员)的比重则继续呈现上升态势,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2.2和4.7个百分点 (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

681898

18.1

-1.8

+0.2

就业转失业人员

885757

23.5

-0.7

-5.5

其他失业人员

568213

15.1

+0.1

+2.3

在业人员

198303

5.3

-0.1

+0.3

下岗职工

218775

5.8

-0.1

-1.8

离退休人员

25975

0.7

-0.2

0

在学人员

121461

3.2

+0.5

+-0.2

其他人员

1064824

28.3

+2.2

+4.7

合计

3765206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 性别

  从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4.6%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总体而言,对男性的需求比重略高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38%和36.6%。与上季度相比,对男性的用人需求上升了1.5个百分点,对女性的用人需求下降了0.1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6.5%和43.5%。与上季度相比,男性求职者所占比重上升了0.6个百分点;女性求职者的比重则下降了0.6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87,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3。(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349589

38.0

+1.5

+0.8

2126772

56.5

+0.6

+1.1

0.87

0

+0.05

1298543

36.6

-0.1

-0.7

1638434

43.5

-0.6

-1.1

1.03

0

+0.06

无要求

900720

25.4

-1.4

-0.1

/

/

/

/

/

/

/

合计

3548852

100

/

/

3765206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90.2%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71%。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36.4%,对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34.6%。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者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0.8%。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6.6%,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4.2%。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3和1.05;45岁以上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低,仅为0.49。低年龄组求职者的就业压力缓和于大龄求职者(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6-24岁

1292026

36.4

+0.5

+1.3

1376906

36.6

+0.8

+2.1

1.03

-0.02

+0.02

25-34岁

1228376

34.6

+1.6

+2.0

1287251

34.2

+0.3

+1.2

1.05

+0.02

+0.06

35-44岁

540680

15.2

+0.1

-0.2

748981

19.9

-0.6

-2.6

0.81

+0.01

+0.09

45岁以上

140420

4.0

-0.3

-0.5

352068

9.4

-0.5

-0.7

0.49

-0.03

-0.01

无要求

347350

9.8

-1.9

-2.6

/

/

/

/

/

/

/

合计

3548852

100

/

/

3765206

100

/

/

/

/

/

 

  3. 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89.1%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其中,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5.5%;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为33.4%;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4.5%;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5.7%。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0.1%;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36.7%;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的比重为17.1%;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6.2%。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6、0.94、0.9、0.95和1.38。(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186587

33.4

-0.9

+1.3

1381326

36.7

+0.5

+0.7

0.96

-0.05

+0.07

高中

1259472

35.5

-0.5

-2.8

1509053

40.1

-0.7

-2.0

0.94

0

+0.04

大专

514960

14.5

+1.4

-0.2

643387

17.1

-0.1

+0.4

0.9

+0.07

+0.02

大学

190774

5.4

+1.3

+1.5

224122

6.0

+0.4

+1.1

0.95

+0.14

+0.14

硕士以上

9374

0.3

0

+0.1

7318

0.2

0.0

-0.1

1.38

-0.43

+0.81

无要求

387685

10.9

-1.3

+0.1

/

/

/

/

/

/

/

合计

3548852

100

/

/

3765206

100

/

/

/

/

/

  4. 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49.5%,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2%。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对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3.8和3.5个百分点。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2.2%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工、中级工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38.6%。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68、2.34、2.24和2.02。(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初级工(职业资格五级)

652082

18.4

-0.4

+0.6

608817

16.2

-2.6

-0.8

1.55

+0.10

+0.14

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

335490

9.5

+1.6

+0.9

308587

8.2

+0.2

+0.4

1.56

+0.12

+0.11

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

117262

3.3

+0.7

+0.7

75781

2.0

0

-0.1

2.02

+0.32

+0.43

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61315

1.7

+0.2

+0.1

27858

0.7

-0.4

-0.4

2.68

+0.90

+0.96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28409

0.8

+0.1

+0.2

15228

0.4

-0.1

0

2.34

+0.51

+0.71

技术员(初级职称)

338315

9.5

+0.5

0

385579

10.2

-0.6

-0.4

1.35

+0.06

+0.08

工程师(中级职称)

161748

4.6

+0.3

+0.1

149274

4.0

-0.5

-0.2

1.56

+0.14

+0.13

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30951

0.9

0

0

17542

0.5

-0.8

-0.1

2.24

+1.07

+0.45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32389

0.9

/

/

2176540

57.8

+4.8

+1.7

0.49

/

/

无要求

1790891

50.5

-3.8

-3.5

/

/

/

/

/

/

/

合计

3548852

100

/

/

3765206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北京

1.10

15.7%

84.0%

推销展销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员

1:3

 

 

 

 

营业人员、收银员

2:1

行政事务人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财会人员

1:3

上海

0.75

26.1%

73.7%

机械冷加工工

44: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裁剪缝纫工

8:1

治安保卫人员

1:4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27:1

机动车驾驶员

1:5

天津

0.83

25.3%

74.7%

采购人员

11:1

电工

1:20

 

 

 

 

翻译

5:1

机动车驾驶员

1:9

 

 

 

 

审计师

7: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4

重庆

1.26

26.1%

73.6%

鞋帽制作工

10: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1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3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财会人员

1:3

沈阳

0.65

36.9%

59.4%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4

 

 

 

 

机械冷加工工

5:1

财会人员

1:4

 

 

 

 

裁剪缝纫工

3:1

清洁工

1:3

济南

0.91

17.1%

82.8%

营业人员、收银员

2:1

机动车驾驶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2:1

体力工人

1:1

 

 

 

 

编辑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1

南京

1.00

14.1%

85.9%

饭店服务人员

4:1

治安保卫人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2:1

行政业务人员

1:2

 

 

 

 

裁剪缝纫工

9:1

财会人员

1:2

西安

0.60

17.3%

70.7%

推销展销人员

2:1

体力工人

1:5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4:1

治安保卫人员

1:5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4:1

行政事务人员

1:2

福州

1.39

69.1%

30.3%

鞋帽制作工

6: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体力工人

2:1

保管人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6:1

治安保卫人员

1:1

成都

0.88

14.5%

83.8%

推销展销人员

1: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工

1:1

餐厅服务员、厨工

1:1

 

 

 

 

保险业务人员

1:1

机动车驾驶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