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8时起,到12月6日17时止。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3320、84233390(传真)
电子邮箱:rsbrss@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转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000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