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06                               打印本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发〔2018〕117号)要求,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省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使用情况、创业工作成效、就业服务成效、督查落实情况等因素,拟推荐国务院办公厅激励的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为(按行政区划序列):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陕西省。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联系电话:(010)84207453
    传真:(010)8420745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