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4-14                               打印本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要求,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拟谈判药品,我部与其生产企业沟通谈判意向后,确定44个品种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