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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跨省通办”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10-12 打印本页


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对“跨省通办”提出了具体精准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当前,我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域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在一些领域,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依然突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类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能够以“小切口”实现“大成效”。

此次“跨省通办”改革中,由人社部直接负责的服务事项共有33项。从内容看,涵盖就业、社保等方面,桩桩件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管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是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无论是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还是社保卡申领、启用、补领、换领和换发,都是办理频次很高的服务事项,受到群众广泛关注。打通地区梗阻,让这些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就近办”“零跑腿”,能够提高人社系统服务民生的便捷度,以硬碰硬的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

“跨省通办”的背后,是服务平台的全国一体化,是各地各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换,是业务规则和标准的统一。从“多头跑”到“就地办”,需要各地加强协作配合,提高“跨省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意见》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跨省通办”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企业和群众就能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服务,告别东奔西跑,不再耗时费力。(李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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