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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便民服务政策 措施清单之四·人才人事篇

发布时间:2020-02-13 打印本页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社部针对疫情防控时期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政策措施,为方便群众办事,现将人才人事政策措施整理如下:

1.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实行在线办理、邮寄方式办理。

2.部署全国技工院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守,分类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3.全国技工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集中录制一批优质课程资源,提供网上学习课程。

4.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

5.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6.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统一安排,推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面试通用试题的印制和发放时间,向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推送推迟面试时间的短信。

7.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关工作。暂停现场招聘会、跨地区劳务协作、人力资源培训、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强化网络招聘等线上服务,特别是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招用工帮助支持力度。各地要按照窗口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可适当延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和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时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分时段分流办事群众。

8.适当调整或延后2020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疫情期间不组织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按时按规定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

9.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暂停开展集中考核评价活动,暂缓举办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员等人员集中培训。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统筹组织;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评价结果查询、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换)发、证书数据信息更正等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

10.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疫情期间,依托五家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免费开放重点课程。加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优先在公共实训基地参加技能实训。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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