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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专访答好高质量发展的人社答卷——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彤

发布时间:2023-03-09 打印本页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近日,记者就服务发展大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彤。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战略人才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围绕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江苏有何考虑?

张彤:近年来,江苏人社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江苏省委新时代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实施江苏人社系统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十大专项行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数量分别达977万人和475万人。尤其是围绕战略人才选培引育,去年创新实施卓越博士后计划并遴选产生首批900名卓越博士后。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人才平台,实施重点产业集群急需紧缺人才支持计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探索跨系统人才特殊调配机制和跨区域人才共建共享机制,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围绕“智改数转”实施数字经济人才攻坚行动和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数字经济职称评价和数字技能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数字经济人才市场。

记者:就业事关千家万户生计,是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江苏人社部门有何举措?

张彤:近年来,江苏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省城乡就业人口接近4900万人,过去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40万人左右、占全国10%以上。下一步,我们将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当好全国稳就业工作“排头兵”。聚焦就业创业,探索建立就业友好型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就业增收、制造业就业提质、服务业就业扩容,培育数字经济就业新增长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良性互动。聚焦创业富民,坚持鼓励草根创业与高端创业并举,支持大学生在校创业、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创业、科研人员离岗创业。聚焦培训赋能,健全终生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办好“新开发10万个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优化提升30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记者:推动乡村振兴需要人力资源在城乡双向顺畅流动,江苏人社部门对此有何经验做法?

张彤: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实践,落实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施就业富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无障碍参保,健全养老保险城乡制度衔接和区域转移机制,促进劳动力城乡、地区间顺畅流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服务范围,推进劳务品牌集聚产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创业培训贯通融合。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乡村流动,持续开展乡土人才职称评审,建立科研人员返乡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

记者:社会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对此,江苏人社部门将如何发力?

张彤:2022年年末,江苏省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015万人、2027万人、2401万人,社会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锚定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参保精准扩面、应保尽保。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游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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