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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先行者”于洋:有求必应的“暖心人”

发布时间:2019-03-20 打印本页


在群众和同事眼里,他是问不倒的“百事通”,在讨薪农民工口中,他是有求必应的“暖心人”,对违法者来说,他是嫉恶如仇的“清道夫”。无论是在外办案还是对内管理,他有着一心为民的初心和公平公正的耐心,而谈及自己,他却那么谦虚淡然:“我就是一名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监察员”。

他,叫于洋,是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问不倒的“百事通”

当记者第一次在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见到于洋时,在他不大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正在研究的案情资料,还摞着几盒感冒药。

对于洋而言,“熬过最长的夜,加过最晚的班”不是一种修辞,而是真实的工作状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7年,头发越来越少,吃的药却越来越多。”于洋笑道。自从2002年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来,他请假的时间屈指可数,办过的难案要案却不胜枚举。仅在2018年,他带领执法人员参与处理案件200余件,平均两天1件,涉及劳动者近5万人,挽回劳动者工资金额170余万元。

对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来说,一件案子办得好,不难做到,但要把每起案件做得都令人无法挑剔,却并非易事。曾有不少案件的当事人提前做好“功课”,“全副武装”地来到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讨说法”。在调查接待室里,涉案双方互不相让,而于洋总会不厌其烦地为他们讲政策、出主意,让走出接待室的当事人心悦诚服。

“与十几年前不同,现在用人单位用工更加多样和灵活,劳动者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和复杂。”于洋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如此,在执法时才能做到‘一手托两家’,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又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当前,劳动保障事务点多面广,人社领域各类法规政策浩如烟海,这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能坐等案件上门了再学政策,要在平时便成为通晓劳动保障法规的行家里手,熟记辖区用人单位的各项数据,遇到群众咨询和提问时对答如流。”于洋是这样对监察执法人员说的,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不止见过“于队”办案的群众为他“点赞”,在人社系统内部,于洋的工作业绩也是有口皆碑。在采访中,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同事们为于洋画出“素描”:“认真严谨、沉稳干练、自信果断,颇有‘儒将风范’。”

面对新形势下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难度日益提升,于洋牵头研究了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守法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全面、实时动态的管理网络,在全国首开信用监管“先河”。他还提出了建议书制度、书面审查常态化等方案,有力地促进了辖区企业的用工关系和谐和长远健康发展。

此外,于洋还积极参与人社部各类业务研讨,结合工作实践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等课题研究,并入选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师资库,为多个省市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授课,将天津市的经验提供给全国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同仁。

“于队是好领导,更是好老师。讲台上的他思维敏捷,从不照本宣科,而是将理论知识与生动案例相结合,知识点环环相扣,逻辑性很强,时不时还会来几次情景再现,让人过耳难忘。”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杨薇这样对记者说,在爱钻研的于队带动下,总队上下形成了学理论、抓业务的良好风气。

农民工的“暖心人”

今年1月18日一大早,于洋和总队两名队员驱车前往滨海新区——从去年年初至今,这已是于洋第五次来到此地。

天津港码头上,塔吊高耸入云,远处货轮汽笛声声。身着橙色制服的装卸工人正忙着搬运货物。

“在这吃住都还满意吗?”

“是否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在得到农民工肯定的答复后,前来检查劳务公司劳动用工情况的于洋欣慰地说:“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劳有所得,高高兴兴地回家,我这年才能过踏实!”

有一年,于洋准备参加竞争上岗考试。然而,在考试前一天,他却遇到上访人员。见天色不早,同事劝于洋以前途为重,先回家休息,第二天好好发挥,于洋却婉拒了同事的好意,与上访人员坐在一起,面对面地讲法律讲政策,引导他们依法依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上访人员离去,已是深夜。

“在讨薪案件集中时期,早起、熬夜、连续十几个小时吃不上饭、喝不上水是常有的事。治欠保支,是场持久战,更是攻坚战。”于洋说,目前由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为源头引发的“三角债”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源之一。如何理清千丝万缕的线索,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所起的作用尤为关键。

在总队的档案室里,收藏着若干面锦旗,锦旗上一句句朴素真挚的话语,饱含着一声声谢意,也铭刻一段段温暖人心的故事。其中,一面锦旗上写着“办事迅速、为民解忧、热情周到、一心为民”,落款是“民工刘尊申,2018年2月23日”。

刘尊申家住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是位残疾人。2012年1月,为补贴家用,他到天津市务工,在一家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公司的一处项目部看管工地。

“满心想着多挣钱,大年三十都没回过家。”刘尊申说,直到2014年3月项目停工,他还有80223元工资未结算。

2014年下半年起,刘尊申多次去找项目负责人讨薪都无功而返。“屋漏偏逢连夜雨”,2016年11月,再次踏上讨薪路的刘尊申气急伤身,突发心脏病,在天津市胸科医院进行手术。班组负责人支付了27930元工资,留下“剩余的钱在春节前打你卡上”的“空头支票”后便音讯全无。

“为给父亲治病,每周都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在万般无奈之下,刘尊申的儿子刘贵利上人民网留言反映情况。

2月8日,农历腊月廿三,该留言被转给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处理。收到通知后,于洋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刘家父子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刘尊申不识字,当时只知道项目部的大致地点,在缺少有效信息的情况下,于洋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对在该地施工的项目逐一排查,终于在当晚找到了曾在此施工的单位,但当时施工班组早已解散。

为在节前解决问题,于洋带领执法人员马不停蹄地展开调查,他们紧急联系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承认欠薪事实,但由于资金链断裂,现在难以支付欠薪。

于洋决定从源头入手。依据国家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对建筑企业提出的总包负总责的要求,他多次到总包单位做工作,督促落实垫付责任。经过他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总包单位同意为刘尊申垫付剩余的被拖欠工资。

腊月廿八,看到盼了6年的工资终于打到银行卡上,刘尊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全家人开开心心地置办年货,过了个喜庆祥和的春节。

“于队长是个好人,也是我们的恩人!”在春节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中,刘尊申让儿子写了一封长长的感谢信,催着他过完年一上班就赶紧送到于队长手上去。

除了为农民工讨薪,于洋还要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014年的一天深夜,宝坻区一家砖厂的50多名工人聚集讨薪,此事一旦恶化,很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我是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专门赶过来解决大家的工资问题。凡是想要解决工资问题的同志,请选派代表跟我说明情况。”来到现场后,于洋用一席话让场面得到控制。

经过于洋反复劝说,讨薪者最终同意坐下与用工方谈判,而时针已指向凌晨3点。随后,于洋联系好大巴车将他们送回驻地,最终这起讨薪事件被及时、妥善地处置化解。

在2010年,几名四川籍的少数民族务工者因拿不到工钱而无法回家。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后,于洋发现其中一位妇女还背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于是他又自掏腰包为他们买了盒饭、垫付了车钱。

面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回家难的问题,于洋主动请缨,每年带队深入项目工地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经常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绝不留下“死角”。同时,他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欠薪源头治理;主动与京冀两地联合研究跨地区案件协查和拖欠工资异地投诉办法;推动市内各区筹建应急周转金……

“农民工的钱是血汗钱、甚至是救命钱。迟发一两天,他们全家人的生计都会受到影响。从事劳动保障动监察工作,就一定要让‘无望’的劳动者看到希望,让‘无助’的劳动者得到帮助,”于洋说。

正是这样的担当和情怀,让在天津市打工的农民工有了一座随时找得着、靠得住的“靠山”,也搭起了一座连接劳动者、企业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暖心桥”。

违法者的“清道夫”

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仅要有雷霆万钧的魄力,更要有细如毫发的心思。

“世上无难事,凡事怕认真,我做事就挺‘较真’。”于洋说,办案不打无准备之仗。对于案件进展到哪个环节、该查什么、该谈什么、如何突破,他都会在笔记本上随时记录、列出详细计划。面对棘手案情,他拿出精益求精的“绣花”功夫,把矛盾纠纷层层化解,逐个击破。

对于16年前的一次办案经历,于洋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他还是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的“新兵”,在接到举报后跟随队长前去企业督查,然而刚到厂里便碰了颗“硬钉子”———由于负责人不配合提供在厂员工实际数量等材料,执法陷入僵局。

看着负责人“你奈我何”的得意神色,于洋和同事决定,采取迂回战术,从外围入手收集证据。他们深入厂房,翻考勤表、看食堂规模、数车棚里停的自行车……最终,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企业负责人不得不低头承认自己少报了员工数量,案件迎刃而解。

“于队长十几年前手写的案卷,目录规范、内容完全、痕迹清晰、整齐美观,2012年我新入职时就拿这个当‘自学教材’。”总队监察执法人员丁建文告诉记者,从此,“于洋出品”的“精品案卷”成了自己工作中的“标杆”。

“你没有想到的,他想到了,他的心是那么细,工作是那么周到,让人如沐春风。”丁建文说,对基层干部而言,于洋是名副其实的“暖男”。2008年至2010年期间,于洋被天津市人社局评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1次,2012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平时其他应得的荣誉,于洋都会让给同事。

不仅如此,在工作中,于洋同样“讲法理”也“近人情”。

每年年底去市郊检查企业,即使寒风刺骨,于洋也会选择早点出发。“要考虑企业的生产实际,人家中午也要吃饭休息,早来早走,这样才不会让企业感到为难。”于洋说,在走上劳动保障监察岗位之前,他曾在企业担任人事专员多年,因此更能体会用人单位的苦衷,也更懂得如何换位思考。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应是合作共赢、互利互惠。收益要分享、有事要商量,找到企业与职工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才能构建和谐的用工环境。”于洋表示。2018年,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天津市内企业用工状况总体保持平稳,辖区内未出现一起劳动纠纷激化事件。

长期以来,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案多人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3年前,于洋勇挑重担,牵头与市编办、财政局反复沟通,多次赴各区调研走访,起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督促推动各区加快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目前,各区执法力量得到充实,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遇困难,找于队。”在天津,这是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常说的一句话。熟悉于洋的人都知道,找于洋有“一易一难”,工作中遇到棘手问题,请他帮忙绝不推辞,很容易;可要想请他吃顿饭,“坐一坐”,却是难上加难。

“‘做人当以德为基,做事当以勤为先,入党应以民为本,为官要以廉为鉴’——老领导说过的这句座右铭,我一直记心里。”于洋说,全国先进工作者、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原队长李砚军一丝不苟的作风对自己的影响既深且远,他也时时处处以这四条来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颗“正义之心”。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于洋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还为自己定下规矩:不在办公室单独接待企业人员,为的就是堵住哪怕“芝麻大”的风险点。

“为民服务无止境。我们的价值就在于保障劳动者和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守护一方热土的和谐与安宁。群众满意了,我们就安心了!”于洋如是说。(李浏清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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