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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 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在行动

2019-10-17来源:人社部

今天是第6个全国扶贫日,各地人社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人社扶贫和就业扶贫活动。近年来,人社部门扎实工作,攻坚克难,目前累计帮扶农村贫困群众实现就业超过1100万人。

浙江:聚焦精准劳务协作 稳定贫困人员就业

截至9月份,22个中西部省份在浙江省的建档立卡人员有158.7万人,其中就业三个月以上的46.6万人,今年新增31.3万人。

一是完善协作机制。密切互访交流和实地调研,共商对策建议,今年已赴结对帮扶地区对接调研169次,召开联席会议169场,签订合作协议88份。

二是打造两大平台。筛选用工环境较好、工资待遇较高的用人单位,全省共建劳务基地673个,提供岗位2.9万人,打造劳务输入平台。在帮扶地区建立劳务联络站和职业介绍站,及时发布岗位信息,上门推荐就业岗位,组织就业创业培训,打造联络对接平台。

三是强化三项培训。结合用工需求,组织订单式培训,定向输送实现就业。组织技校培养、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支持结对地区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农村电商培训、创业远程培训。

四是突出四个精准。优化扶贫劳务协作动态管理平台,跟踪在浙建档立卡人员就业情况,精准掌握底数。开发不讲技能、不讲学历、只讲奉献爱心岗位3.99万个,精准开发岗位。充分利用微信、人才网等平台,向帮扶地区精准推送就业岗位。深入贫困地区乡、村开展招聘,创新运用远程视频,精准输出人员。

上海:上下联动 精准施策 全力做好劳务协作

上海市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着力构建援受双方协同合作,政府、社会、企业合力推进的大就业扶贫格局。

一是建立“上海劳务直通车”服务机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劳务企业等组织劳务小分队深入对口地区村镇了解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宣传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摸清对口地区在沪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

二是健全劳务协作社会参与机制。培育一批重诚信、高效率的劳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认定55家企业为就业扶贫基地,启动创建劳务协作品牌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劳务协作工作。

三是完善技能扶贫带动就业扶贫机制。将上海现代家庭服务业的教学方法、专业标准、教学体系输入对口支援地区,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师资从业人员培训,对口输出,满足上海家政、养老护理人员需求缺口。

广东:实施精细化服务 着力推进劳务扶贫协作

一是完善机制。实行“一省一策”,与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省区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七省区人社部门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共同谋划省际劳务协作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镇分级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多级联动、多层合作”,积极帮助对口帮扶地区人社部门在广东派驻劳务工作机构和人员。

二是政策支持。对吸纳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3000元补助。对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

三是开展精细服务。建立“求职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推进人岗精准对接。开通远程常态招聘。将外省在粤贫困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分级帮扶。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如东莞市推进“政府部门牵线搭台、社会机构市场化运作、全程有序监管服务、多方合作共赢”的劳务协作帮扶模式。中山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探索在云南昭通建立人力资源招募中心,开展转移就业动员招聘。  

江苏:立足携手共赢 推进劳务协作长效化

一是广开就业门路。协同对口帮扶地区共同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行动,高频次组织招聘会,开发应用互联互通的跨省网络招聘平台,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供求对接机制。开展劳务经纪人江苏企业行活动,运用市场化服务手段和激励机制,引入有资质的民营职介机构参与扶贫协作。

二是强化培训合作。深度开展东西部扶贫订单式培训合作,根据岗位设置列出培训需求清单,精准匹配扶贫对象就业意愿,全方位开展针对性就业培训和在岗实训。搭建校企和校校合作平台,推广“引企入校、引校进厂”的一体化培养模式,定向输出对口帮扶地区技校贫困学生到江苏就业。

三是坚持拴心留人。将在苏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全面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为吸纳就业企业开展优质用工指导、开辟优先服务通道,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同步提供便利化的生活配套服务,让贫困劳动力既能“干得好”、又能“留得住”。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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