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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加强就业服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2019-05-20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熊建西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实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抓手。2016年以来,贵州省六盘水市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目前工程建设和搬迁工作已初见成效,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为厘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就业容量和发展思路,以更好地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六盘水市人社局等部门日前进行了相关调研。 

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30127人。

一是从就业区域来看,县内就业17091人,占比56.82%,县外省内就业3013人,占比10.02%,省外就业9975人,占比33.16%。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县内就业为主。省外就业以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为主,到浙江省务工的人数占省外务工的一半以上。

二是从就业渠道来看,扶贫车间吸纳就业537人,占比1.79%;返乡创业带动就业583人,占比1.94%;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682人,占比2.27%;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793人,占比2.64%;单位就业3880人,占比12.9%;灵活就业12990人,占比43.19%;扶贫基地吸纳就业199人,占比0.66%;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吸纳就业293人,占比0.97%;其他方式就业10122人,占比33.65%。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以灵活就业为主,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带动就业不够明显。

三是从就业类别来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以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主。县内就业人员中服务业就业4417人,占比25.84%;建筑业就业2710人,占比15.86%;制造业就业1376人,占比8.05%;其他行业就业50.25%。受搬迁人员文化技能水平及县内经济环境的影响,县内就业以打零工为主。 

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六盘水市易扶搬迁点及周边的就业载体建设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没有较好发挥出就地就近吸纳搬迁群众的作用。同时,促进搬迁群众实现充分就业及高质量就业也面临很多困难。

第一,就业载体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能力不足。

本次调研安置点及周边的就业载体虽然解决了不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但搬迁群众不到10%。一方面就业载体有大量岗位需求,另一方面搬迁劳动力没有就业。这种矛盾有多种原因,一是现有的就业载体缺乏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二是整体工资水平与搬迁群众期望值有差距,三是部分搬迁群众就业意愿不强,四是部分搬迁群众适应工业产业化要求的能力不高。

第二,搬迁群众就业质量不高。

具备就业能力的搬迁群众就业率为78.58%,就业总体保持稳定。但搬迁群众的文化技能素质整体偏低,就业形式以灵活就业和其他就业为主,就业稳定性较差。

第三,未就业搬迁群众就业帮扶难度较大。

具备就业能力的未就业搬迁劳动力的占比为21.42%,且有就业意愿的只占到一半,未就业搬迁群众的就业积极性不高,这部分群体又是当前就业帮扶工作的重点。 

工作建议 

一是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布局。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安置点的后续发展,做好易扶搬迁“后半篇文章”,各地区人民政府应立足当地安置点的劳动力结构、企业实体产业分布及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安置点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产业布局,形成配套产业链,在保证一定规模安置点产业布局的同时,还应兼顾乡镇及村人数较多的安置点。

二是充分开发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

立足现有的就业载体,针对搬迁群众就业意愿和文化技能低的特点,引导企业将搬迁群众就业意愿较强且对文化技能要求较低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物流配送、建筑加工等行业的就业岗位进行人岗匹配,重点或优先对搬迁群众进行招聘。

三是加强就业载体的指导扶持力度。

从市级层面召集相关单位,梳理汇总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针对引进培育易扶点周边产业的专门政策特别是招商引资政策。

就业载体目的是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但其本身还是企业性质,人社或生态移民部门更多是从组织劳动力和协调场地方面予以支持。如何引导企业有序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仍然需要进行规范的管理和指导。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引进培育就业载体的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牵头指导部门,合理地引导企业或产业发展。

四是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水平。

切实做好岗位储备,确保有充足的就业岗位能满足搬迁群众的就业需求。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动态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状况,积极应对搬迁群众的失业风险。

要对搬迁群众“量身定做”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搬迁群众,特别是搬迁到城镇已经完全脱离农业产业的这部分新市民,要下大力度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培训。不能采取大水漫灌的培训方式,要结合安置点实际情况,有序引导培训机构和企业分层次、分需求地开展培训。

五是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

针对未就业搬迁群众就业意愿不强、就业帮扶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提高安置点服务能力,全面掌握未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实行定期销号制度,确保就业帮扶到位。

针对未就业人员,实行政策联动机制;针对年龄偏低的失学青年,要积极动员参加职业教育。

针对享受城镇低保政策的群体,要设置政策过渡期,不能就业即“脱保”或降低低保标准,变相打击这部分群众主动就业的积极性。

针对大龄未就业人员,要就地就近多渠道开发公益专岗,主动让这部分群体融入新社区、新环境,积极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作者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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