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就业扶贫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9-04-23                               打印本页
  近年来,贵州省人社系统上下同心协力,大力筑好就业扶贫同心圆,坚持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去年以来,全省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53.07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21.81万人,实现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夯实基础,强化目标管理。贵州人社部门依托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通过驻村第一书记、劳动保障协理员、驻村干部等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建立“一卡一库一台账”(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岗位信息数据库、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信息系统,对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完善政策,建立就业扶贫工作机制。贵州省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就业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支撑。省人社厅选派76名机关干部到各市(州)和贫困县人社部门挂职,主抓就业扶贫、全员培训等工作,将“项目、政策、资金、人员”集中打包,下沉到脱贫攻坚一线,形成上下一体的就业扶贫攻坚工作局面。
  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贵州省畅通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人社部门深入产业、工业园区等地挖掘就业岗位并定期推送,积极发展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等载体吸纳就业。围绕当地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开发挖掘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支持力度,引导创业带动就业。针对全省贫困劳动力中就业困难人员和无法外出人员的实际问题,制定出台就业扶贫援助补贴相关政策,在全省开发就业援助补贴岗位5万个,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类服务扶贫相关岗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等形式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突出重点,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贵州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已搬迁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对正在搬迁和计划搬迁的,确保在搬迁后30天内实现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当地在200人及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培训就业创业服务。
  东西部劳务协作稳步推进。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制定政策、加强载体建设等措施,畅通劳务协作渠道,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通过主动对接、签订劳务协议、定期召开座谈会、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以对口帮扶城市为重点,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为依托,促进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