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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多地参保该如何跨省转移社保关系?

 

发布时间:2018-08-29文章来源: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咨询: 张先生是河南省洛阳市户口,现在洛阳市工作。张先生以前在江苏、浙江、广东等多地工作时,也参加了社保。张先生想问一下,在多地参保的社保关系, 是否可以转回来? 另外,他在江苏的医保卡上还有800多块钱,是否可以转移到洛阳的个人账户里?
  解答:随着就业流动性增强,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需求不断增多。
  参保职工在离开原参保地江苏、浙江、广东时,只需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带走保管好。 确认已经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即可凭此证到新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交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办理参保年限转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经接收地社保机构审批通过后,即可与原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直接联系,为职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至于张先生江苏医保卡上的800多元钱,只要当地社保机构可以办理转移业务,洛阳市是可以接受医保卡上的金额的。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09】66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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