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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退休人员死亡后, 其亲属可以领取的相关待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6-27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咨询:我家里的老人是一名退休人员,前不久因病去世了。请问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可领取的相关待遇有哪些呢?
  解答: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可以领取的相关待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是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第二是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的养老待遇标准发放;第三退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但是要扣除已发放的养老金部分。这些费用都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 (渝府发〔2008〕97号)
  作者:李强
  作者单位:重庆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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