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分类》等若干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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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标委函〔2016〕7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规划(2011-2015年)》(人社部发〔2012〕6号),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组织起草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分类》《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社会保险预算管理基本业务规范》《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养老保险精算数据指标体系规范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6个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9946656;89946659(传真)

  电子邮箱:wangqizhen@mohrss.gov.cn

 

  附件: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分类》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汇总)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分类》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3.《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总)

  4.《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5.《社会保险预算管理基本业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总)

  6.《社会保险预算管理基本业务规范》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7.《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总)

  8.《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9.《养老保险精算数据指标体系规范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总)

  10.《养老保险精算数据指标体系规范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11.《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总)

  12.《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反馈意见表

 

  社保标委会秘书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