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4〕319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养老金产品备案函及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托管合同、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们报送的3个养老金产品予以确认,登记号、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注册登记人见附件。
请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