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印发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范清单 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发布日期:2021-05-31                               打印本页

  

  

   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的通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从制度层面、系统层面扎牢风险防控的笼子

  重点围绕“构筑监管屏障,守护社保安全”工作要求,梳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点118项,包括业务信息不共享、三取消不到位、信息系统权限风险、违规领取待遇等基金运行风险七类34项,基金审核审批、经办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高风险业务63项、低风险业务21项。针对风险点,逐条建立完善防范措施,健全了风险防控机制,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

  要求省内各地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省、市、县“三级联动”,始终保持风险防控高压态势。一是落实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协同监管、智慧监管机制严格数据比对核查,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基金追缴,堵住待遇违规领取漏洞,实现基金监督智慧化。二是加快流程再造健全行政审批、业务经办、待遇支付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建立互相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实现基金管理精细化三是坚持重点突出加强内部控制,突出流程控制、财务控制和系统控制,突出一次性补缴、两个提前退休、三个全面取消控制,突出领取待遇资格和待遇支付控制机制上堵住欺诈骗保案件源头四是推动关口前移。规范特殊工种数据管理,及时向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等特殊工种信息;加快建设与经办业务系统深度融合的风险防控系统,实现内控检查自动化五是加大监督力度。针对风险点,要加强经办内控稽核和行政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高风险业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