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流程 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21-05-27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安徽省人社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紧盯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印发《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7号),对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工作流程进行再调整、再优化。

      按照放管服改革和职工退休打包一件事工作要求,《通知》将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程序精简为申报、受理、核准、待遇发放四个环节;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无须公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落实双公示制度;取消参保单位岗位目录设置和变更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查制度,女职工退休时间依据单位申报的岗位信息确认,进一步提升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便捷度。

     《通知》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施行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经核准符合待遇更正条件的,更正后的基本养老金从参保人员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要求受理部门应履行告知计发基本养老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相关法定情形的义务,让参保人员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不断增强参保人群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