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八件”让社保扶贫更有温度——对宁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点评
发布日期:2020-11-30                               打印本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银川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咬定目标使劲干”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人社部扶贫工作要求,锁定深度贫困目标,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压茬推进,提待遇、强经办、改作风,有力度、有温度、有高度地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卓有成效,经验值得推广。

宁夏人社系统的同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扛起社会保险扶贫的责任,把社会保险扶贫作为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和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压茬推进“八件实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对就业困难的劳务移民采取政府代缴保费的方式,解决13万劳务移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易地搬迁脱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六类贫困人员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全国率先将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费范围,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特别是出台60岁以上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按照100元缴费标准补缴至满15年的政策,增加了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了养老金水平。

三是脱贫不脱政策。对2018年已脱贫人员,2019年和2020年继续按照100元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减轻了脱贫人员缴费压力, 促进了贫困人员参保续保。

四是鼓励贫困人员高缴费。从2019年开始,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的人员,允许其在同一年度内采取补差的办法由低档次缴费向较高档次缴费变动,并可以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了代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了其养老保障水平。

五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高龄老人倾斜力度。将缴费档次由12个调整为6个,财政补贴从最低30元到最高320元。分四个年龄段按2元、4元、6元、8元的标准增加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

六是持续提高待遇水平。从2012年开始,宁夏7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88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提高了60元达到了148元。县(市、区)按照分担机制,自筹资金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基础养老金资金结构多元的格局,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了197元。

七是温情服务暖人心。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一发放。积极推动“不见面、马上办”政务审批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社保业务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全区通办,群众可以就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大力简化服务流程,统一64份表格样本,精简材料86份,办理时限缩短了9.2%。深入实施社保系统“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采取“六不一直接”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保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工作。

八是打造一支稳定的协办人员队伍。规范社保协办人员管理,探索建立社保协办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建立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附件:宁夏城乡居保扶贫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