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社保政策惠民生 全民参保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0-09-25                               打印本页

  人社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是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鹰潭市余江区社保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保兜底机制。

  为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保险全覆盖,根据人社部、人社厅要求,余江区开展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登记16.12万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区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落实代缴政策,其中2019年政府代缴保费人员5287人,截至到2020年8月份政府代缴5188人。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2020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全区将有1.843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直接举措,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直接举措,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今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继续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部署,坚持“并轨”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现100%直发,养老金支付率为100%。

    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2-7月我区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2578.4万元,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218.5万元,确保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实”。

    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手机APP资格认证“零距离”。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区社保局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点带面”,全面开花。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了区社保局各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单、监管更严、服务更优,进一步了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了办事证明材料,取消调整14项证明事项,完善了办事流程,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截止8月底,办理此项业务225件。

  为提高待遇资格认证便利化和准确性,从2018年开始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大力推行“赣服通”、江西人社APP等“不见面”服务。既让群众感到便利,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2020年8月底,共有7016人居家通过“赣服通”完成了企业养老待遇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