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城乡居保之花越开越艳
发布日期:2020-05-12                               打印本页

日前,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同意,六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从2020年1月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5元。同时,对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此次提标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基础养老金将达到123元/月。根据《实施意见》,2022年1月1日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还将再增加5元。

这次基础养老金“提标”是六安市自2009年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提标”后,市将有约87万名参保居民直接受益,市县两级每年将为此新增财政投入约1.43亿元。

防止城乡居民年老返贫,六安市在参保居民缴费补贴方面再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助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实施意见》对个人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原来每人每年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12个档次的基础上,个人缴费档次增加了4000、5000、6000元3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元,分别补助40、50、60、70、80、90、100、110、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1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