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社保阶段性减免的同时—养老金足额发放有保障
发布日期:2020-05-06                               打印本页
   23月,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企业减免真金白银2329亿元。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日前举行的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说。

  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具体如何落地?职工个人养老权益是否会受影响?养老金发放有保障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不减损参保人个人权益

  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2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三项措施。

  截至3月底,所有省份均出台了本省的减免办法,全部按顶格政策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均享受到了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优惠。聂明隽说。

  具体实施办法为:,即26月,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湖北省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即24月,除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从实施效果看,23月共为企业减免社保费232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2184亿元,失业保险75亿元,工伤保险70亿元;23月份企业共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286亿元,其中缓缴养老保险费254亿元。

  聂明隽介绍,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是主要受益者。减免的2329亿元中,中小微企业1893亿元,占81.3%。养老保险减免的2184亿元中,中小微企业减免1802亿元,占82.5%,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性得到了体现。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包括养老权益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文件特别规定,虽然减免了单位缴费,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聂明隽强调。

  有积累、有调剂、有补助、有储备

  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万亿元,支出1.33万亿元。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否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呢?

  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预计养老保险基金将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聂明隽说。

  ——基金有积累。截至去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多亿元,总体支撑能力较强。减免社保费后,大部分省份累计结余都比较多,可以动用一部分结余以丰补歉。聂明隽说,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在全省范围内调动使用基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跨省有调剂。今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去年的3.5%提高到4%,全年调剂规模将达到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目前,一季度的调剂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还特别协调提前上解了部分资金,定向增加对湖北省一季度的中央调剂拨付额。

  ——财政有补助。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达到5261亿元,今年补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在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

  ——长期有储备。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央就未雨绸缪,建立了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2万多亿。特别是为进一步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2019年已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完成划转国有资本1.3万亿元。

  通过上述这些措施,我们能够做到不折不扣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聂明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