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精” 严把“四关” 宁波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实现申报零跑腿材料零提供
发布日期:2019-11-11                               打印本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环境新情况新变化,持续保持宁波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4月以来,宁波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截至10月17日,全市已发放企业29695家,返还金额11.07亿元。 

  一、选对象,严把政策制定关。把握政策核心精髓把握“援企稳岗”政策核心,聚焦“不裁员或少裁员”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两大素,以利润、主营收入裁员率3项指标作为确定返还对象的主要参考。科学确定返还对象协调汇集经信、商务、地税等部门数据,结合市企业数量、社保缴纳以及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因素,科学测算,反复论证,研究确定2018年利润总额小于零或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下降50%以上,且裁员率低于5%的参保企业返还2018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25%。既使真正面临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能享受返还政策,又兼顾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支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政策经办统一。统筹开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测算、政策制订和经办规定。由人社、经信、财政、商务、税务5部门联合,在省内率先下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26号)文件,为经办操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统一规定全市采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系统实行市县(区)联动、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各地政策不平衡、企业相互攀比情况的发生。 

  二、精控流程,严把经办申报关。享受条件标准透明制定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政策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返还条件范围、返还金额计算标准、裁员率计算方法以及排除企业范围等信息,做到享受条件标准全透明,企业可自行对照和计算享受金额。实行网上实时申报坚持“最多跑一次”理念,方便企业申报,设计开发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根据申报系统中人社、经信、税务、工商、国资部门比对生成的数据建立困难企业资格库企业名册。企业经办人员只需通过电脑链接规定网址,进入申报界面,就能获知企业是否属于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享受对象,在勾选相关填报栏目,承诺相关事项后,便可以实时生成享受的补贴金额,完成网上申报,真正实现了企业零跑腿、资料零提供”,减轻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的工作负担审报结果网络公示对申报受理通过的企业名单,经信用比对后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发放有企业负责人用“最精准、最公平、最高效、最给力!”来点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三、精诚协作,严把保障服务关。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保费返还工作,专门成立由分管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实施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部门分工负责。根据领导小组明确的部门职责,人社、经信、财政、商务、税务通力协作。人社局做好企业裁员率和返还金额核定及资金发放工作,经信局提供符合宁波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商务局协助做好外贸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税务局提供困难企业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财政局做好政策资金保障工作。在此基础上,多部门联合审定企业范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同推进政策落地。主动服务企业。政策落实阶段,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主动服务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通过短信提醒、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对全市3万余家初步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全覆盖告知使企业应知尽知,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精细监管,严把基金安全关。经办流程到位为确保返还资金安全,降低人为因素干扰等风险,根据省《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执行风险防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专门制定风险防控方案。按照“源头可查、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了数据传递、名单筛选、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网上公示、事后稽查等“六步”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稳岗返还补贴支出安全并经得起历史检验。特别是通过网上申报,由系统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享受条件,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杜绝了违规操作。处理诉求到位为有效处理政策执行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建立各区县(就业、社保经办联络员制度,确保联系畅通、反馈迅速,确保稳岗返还补贴安全顺利实施审核检查到位。将享受稳岗返还补贴作为年度稽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实现基金监督常态化9月份,专门委托运审计事务所对部分享受补贴企业进行审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追回,确保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