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失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又有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8-10-26                               打印本页

   打好脱贫攻坚战,失业保险来助力!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聚焦该省扶贫攻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可以说是为深度贫困地区送去了脱贫“大礼包”。主要有以下几点新措施: 

  一是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 

  二是结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降低门槛,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6个月”条件,放宽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 

  三是对于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018年5月1日起,该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已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水平提高了2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市政府所在地标准的,按市政府所在地标准执行。由于该省贫困地区多数属于最低工资标准三、四类地区,按市政府所在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后,为他们每人每月多增加160-240元的收入,有力保障了贫困地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2019年1月1日起,将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山西省失业保险为贫困地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5200万元,为贫困地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82万元,为贫困地区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5万元。与此同时,加大农民工参保督查力度,确保用人单位为农民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前三季度山西省贫困地区有8.5万名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共发放待遇3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