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失业保险打出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
发布日期:2018-08-17                               打印本页

  吉林省将全面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再次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在8月6日召开的全省失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议上传出的一连串“利好”消息,也是吉林省失业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改革、促发展”功能作用,打出的一记漂亮的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 

  日前吉林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在全省启动实施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这些政策“红利”看得见、摸得着、含金量高,深受企业和职工欢迎。一是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将全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到2019年4月30日,这期间仍按企业0.7%、个人0.3%的费率标准进行缴费;二是大幅度提高全省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最高标准(长春市区)由原来的1256元/人.月提高至1513元/人.月,月人均增加257元,其他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由1109元/人.月提高至1288元/人.月,月人均增加179元,这也是吉林省自2014年以来连续第4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有力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三是通过开展“护航行动”推进稳岗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吉林省自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已累计发放稳岗补贴18亿元,惠及企业6092户,惠及职工225万余人,2018年全省还将发放稳岗补贴6亿元,将有力地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改革发展。特别是通过实施“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切实加大对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适当降低享受稳岗补贴门槛,提高标准,支持企业脱困发展,将不欠费的去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60%。四是通过开展“展翅行动”推进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民生品牌,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下一步,吉林省将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解读失业保险政策,回应百姓关切,解答热点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为失业保险工作营造有利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振奋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抓好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失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